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24)津02刑更58-104号
本院于2024年4月9日受理了执行机关天津市李港监狱提请的对罪犯帕力顽·雪克拉提、初立国、于东波、黄玉良、林俊和、张禹、周宗宁、高士彬、艾学民、石亚强、孙贺、李松亮、金春光、赵帅、陈真真、贾玉强、程金云、罗森、王建军、李国晟、王振东、曹建军、韦日宝、张军、王义铂、张胜、何世明、邓小方、潘淑锋、贾荣丽、潘文胜、李连顺、田宝庄、弭希伦、王永才、范围、吴龙、孙雅志、陶毅、王连锁、刘云阳、沈瑶、赵宏伟、刘彪、王洪彪、刘国栋等46人的减刑案件和罪犯曹建亮的假释案件。根据《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上述罪犯的减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
(一)本院电话:28024816(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将书面意见提交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驻天津市李港监狱检察室,由其转至本院;
(三)将书面意见送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邮编300210)。
2024年4月10日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表 | ||||||||||
提请减刑执行机关 | 天津市李港监狱 | |||||||||
提请减刑案号 | (2024)津02刑更58-104号 | |||||||||
执行机关提请减刑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 | |||||||||
序号 | 案号 | 姓名 | 年龄 | 原审法院 | 罪名 | 原判刑罚 | 服刑场所 | 历次减刑情况 | 奖励依据 | 提请 意见 |
1 | 帕力顽·雪克拉提 | 25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15000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八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2 | 初立国 | 57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贩卖 | 有期徒刑13年,罚金3万元已缴纳。 | 李港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 | 2020年11月24日减刑5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3 | 于东波 | 38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运输 | 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 | 李港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 | 2020年11月24日减刑4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4个月 | |
4 | 黄玉良 | 36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非法经营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履行);追缴10万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七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7个月 | |
5 | 林俊和 | 60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罚金150000万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八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6个月 | |
6 | 张禹 | 41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4万元(已缴纳) | 李港监狱四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7 | 周宗宁 | 49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诈骗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七监区二分监区 | 2021年1月25日减刑7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8 | 高士彬 | 46 | 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 | 贩卖毒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元(已缴纳) | 李港监狱七监区二分监区 | 2018.10.24减刑9个月;2021.1.25减刑8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9 | 艾学民 | 36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 盗窃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罚金30000元; | 李港监狱二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2个月 | |
10 | 石亚强 | 50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盗窃罪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500000元; | 李港监狱二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7个月 | |
11 | 孙贺 | 40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人民币2万2千元(已缴纳) | 李港监狱六监区二分监区 | 2019.1.23减刑9个月;2021.4.30减刑7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6个月 | |
12 | 李松亮 | 47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生产有毒、 | 有期徒刑4年8个月,罚金15万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一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13 | 金春光 | 53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已缴纳。 | 李港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7个月 | |
14 | 赵帅 | 46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非法拘禁罪 | 有期徒刑7年 | 李港监狱三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15 | 陈真真 | 37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5万元、追缴14.1万元(均已缴纳) | 李港监狱四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16 | 贾玉强 | 56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职务侵占罪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李港监狱六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6个月 | |
17 | 程金云 | 34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9万元(已缴纳) | 李港监狱四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7个月 | |
18 | 罗森 | 35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贩卖毒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七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19 | 王建军 | 36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6年,罚金20000元(已履行),追缴9290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三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4个月 | |
20 | 李国晟 | 20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抢劫、 | 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10000元已履行;退赔7000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21 | 王振东 | 59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有期徒刑7年6个月,罚金1万元已缴纳。 | 李港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 | 2021.04.30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7个月 | |
22 | 曹建军 | 41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0000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七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23 | 韦日宝 | 30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破坏计算机 | 有期徒刑5年10个月。 | 李港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2个月 | |
24 | 张军 | 41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运输毒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0000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 | 2018年11月30日减刑8个月; 2021年1月25日减刑8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7个月 | |
25 | 王义铂 | 28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故意 | 有期徒刑8年。 | 李港监狱一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6个月 | |
26 | 张胜 | 35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贩卖 | 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6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300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 | 2020年11月24日减刑5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27 | 何世明 | 66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非法持有毒品 | 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已缴纳) | 李港监狱四监区一分监区 | 2020.11.18减刑4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2个月 | |
28 | 邓小方 | 51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贩卖毒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0元(已缴纳) | 李港监狱八监区二分监区 | 2018.10.31减刑8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6个月 | |
29 | 潘淑锋 | 50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非法经营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已履行);追缴违法所得5万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7个月 | |
30 | 曹建亮 | 45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非法经营罪 | 有期徒刑5年8个月,罚金60000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三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假释 | |
31 | 贾荣丽 | 33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非法拘禁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32 | 潘文胜 | 44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开设赌场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60000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八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4个月 | |
33 | 李连顺 | 55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有期徒刑三年,罚金10000元(已履行);赔偿7500(已履行) | 李港监狱二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 | 提请减刑2个月 | |
34 | 田宝庄 | 64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3年8个月,罚金55000元(已履行);退赔55747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三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6个月 | |
35 | 弭希伦 | 40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 污染环境罪 | 有期徒刑4年10个月,罚金45万元已缴纳。 | 李港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7个月 | |
36 | 王永才 | 38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贩卖毒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七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7个月 | |
37 | 范围 | 45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非法经营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已履行);追缴18.824万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 | 提请减刑4个月 | |
38 | 吴龙 | 34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50000元; | 李港监狱二监区二分监区 | 2021年1月25日减刑1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2个月 | |
39 | 孙雅志 | 31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李港监狱六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 | 提请减刑2个月 | |
40 | 陶毅 | 49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15年,罚金10000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三监区二分监区 | 2019年1月23日减刑8个月;2021年4月26日减刑5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41 | 王连锁 | 48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 贩卖 | 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20000元、追缴1500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6个月 | |
42 | 刘云阳 | 39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贩卖 | 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10000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 | 2020年11月24日减刑8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43 | 沈瑶 | 41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贩卖 | 有期徒刑14年,罚金20000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一监区一分监区 | 2016年5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2个月 | |
44 | 赵宏伟 | 33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运输、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六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7个月 | |
45 | 刘彪 | 27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李港监狱八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5个月 | |
46 | 王洪彪 | 31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六年,罚金50000元; | 李港监狱二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4个月 | |
47 | 刘国栋 | 39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贩卖 | 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15000元已履行。 | 李港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提请减刑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