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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在专题教育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发布时间:2015-11-10 14:00:14 打印 字号: | |

 

    按照市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中提出的“领导干部把接地气、察实情、谋发展作为贯彻‘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行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要求,天津二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开展实践探索,努力实现天津二中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紧贴中心,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发挥好司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奎彦同志,以及其他院班子成员多次带队深入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司法需求;邀请天津自贸区申报方案起草组成员、天津市自由贸易区研究院执行院长、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刘恩专来院,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世界经验与中国的探索”为主题做专题讲座;经多次调研、论证,出台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案件审判指引》,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自贸区的创新发展营造了自贸区良好的法治区域环境。
    二是围绕司法改革难热点问题调研,完善好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创新“两段式、不间断”审判模式。天津二中院探索“两段式、不间断”方式审理案件,阻断外部干扰和内部权力寻租渠道,使“三案”无空间,提高了审判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围绕深化司法改革进行调研。紧紧围绕司法改革精神,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部署,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院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继续推进办案流程标准化工作、规范和完善发改案件监督制度,乘势而上、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加强探索实践,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三是加强新类型案件审判研究,确保始终成为执法办案、业务指导的行家里手。始终加强对重大、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妥善审理。领导干部通过深入调研、掌握新型案件的审判规律,为社会提供导向、为市场建立规则、为法治树立标杆。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制引导作用。加强审判组织和人才保障,加强相关专业合议庭建设。
    四是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调研,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进一步做好裁判文书说理工作,创新司法拍卖工作载体,进一步规范鉴定工作,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宣传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支持,让审判执行工作展示于群众目光之下、网民围观之中,确保司法活动规范、阳光地运行。
    五是加强学术调研,营造可持续发展的调研氛围。院党组将学术调研工作作为提高干警队伍素质和办案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2015年院级重点调研课题招标工作启动以来,确定了11个院级重点调研课题,均由相关业务庭室的庭长、处长、主任担任课题主持人,内容涵盖了自贸区建设、商业保理、中小微企业民间借贷、行政诉讼滥诉等方向。2015年上半年,天津二中院采取打造精品案例取得显著成效。其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确立的习惯做法对其均有约束力》、《独立保函欺诈的违法阻却事由》、《票据被冻结不影响善意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三篇案例被《人民司法》刊载,《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判断标准》获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第二届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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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