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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发布“分调裁审”机制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3-10-13 08:45:55 打印 字号: | |

10月12日下午,天津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许绍田副院长通报本院“分调裁审”机制建设情况,立案庭庭长姚增途发布典型案例。法治日报、天津日报、天津广播电视台、津云、今晚报、天津政法报等媒体记者参加。

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二中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健全完善“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形成从风险源头预防到矛盾纠纷前端解决,再到诉讼裁判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协调配套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分调裁审一体化衔接,将矛盾纠纷层层过滤,在诉讼前端化解大部分矛盾,在诉讼后端进行精细化审理,实现调解优先、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目标。目前诉前调解案件数、速裁快审案件比重及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等审判质效指标均大幅度提升,“分调裁审”机制建设取得扎实成效,跑出了司法为民“加速度”。

主要做法

一是在“分”上下功夫,

厘清繁简界限,

为案件精准分流添“助力”

2023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诉前调解与速裁审判融合衔接的工作规程(试行)》,建立诉调对接办案机制,实现诉前调解与速裁审判融合衔接。打造“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的诉调对接团队,明确团队办理案件的划分标准和甄别机制,按照相关标准,将符合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立案前分流给诉调对接团队。人民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过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官依法审查并制作调解书,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或撤回起诉的,法官依法作出撤诉裁定;对调解不成、适宜速裁的案件,由法官快速裁判。经过半年尝试,人案矛盾得到部分缓解,团队协作效应凸显,审判效能持续提高。今年以来,运用诉调对接工作模式每月人均结案160.58件,平均审理时间6.85天,案件调撤率40.52%,实现了普通民商事案件前端快调速审、疑难复杂案件后端细审精判。

二是在“调”上做文章,

打造全方位立体式解纷格局,

为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增“活力”

二中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13家社会组织签订多元解纷合作框架协议,建成常态化纠纷化解沟通渠道;先后聘任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商业精英、专家学者、律师、公证员等在内的39名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实现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和律师调解全覆盖。近期,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达13亿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前调解窗口被评为“市级机关党员服务示范窗口”。积极与辖区法院、商会及调解组织对接,建立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将诉前调解向基层延伸,使远在郊区、不便来二中院参与调解的当事人在家门口便能享受到调解服务。在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为方便地处静海区的被告商户参与调解,二中院派驻专职调解员到静海区法院进行调解,收到良好效果,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三是在“裁”上求突破,

创新速裁审判机制,

为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加“动力”

选优配强速裁审判团队,优化合议庭配置,建立以法官为中心,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办案小组,案、人、卷实行台账式精细化管理,实现全程留痕、全程溯源。创新速裁审判模式,简化庭审流程,精简与纠纷化解联系较弱的纯程序、非必要环节,庭审紧紧围绕核心争议展开,提升审判效率。今年以来,速裁快审办结案件3526件,分流率为38.3%,结案率为97.2%,调解率为40.1%,二审平均审限为6.29天,工作模式入选全市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项目,速裁团队获评天津市“市级机关党员服务示范窗口”和“青年文明号”。

四是在“审”上出实招,

多种模式助力审判,

为高效率案结事了聚“合力”

推行“线上审理+线下审理”相结合、独任制与合议制并行、年轻法官轮流担任审判长的多元审理模式,在传统线下审理的同时,通过在互联网法庭进行“云庭审”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审判工作。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运用信息技术进行线上调解,加大电子送达力度,压缩信息在途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最大限度优化审判资源,释放办案效能,助力速裁审判提质增效。

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探索源头治理创新途径

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解纷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主动拥抱“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模式,立足二中院调解平台现有优势,与更多类型基层调解组织实现资源全面共享,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更加多元更加完善的诉非对接解纷格局。

二是打造高素质司法工作队伍

      建立多样化的调解员队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实行诉前调解案件由调解员和法官双介入,让调解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法律素养。强化速裁法官队伍建设,通过专业培训提升法官业务能力,细化职能分工,实现案件快速精准处理,以法官队伍的高素质推动履职尽责的高效能。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引导诚信诉讼

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做法,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增强群众对“分调裁审”机制的认同感,引导群众通过非诉方式理性解决矛盾纠纷。营造“互谅互礼,诚信和谐”的调解氛围,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诚信诉讼,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提供:立案庭  窦晓宇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