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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法报】市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加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作者:赵鑫  发布时间:2019-04-25 09:21:19 打印 字号: | |

    4月26日为“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的主题是“奋力夺金:知识产权和体育”。4月18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和分析了2017年至2018年市二中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相关情况。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集中在商标、著作权领域
    据悉,2017年至2018年,市二中院共受理了知识产权案件1528件,审结1519件。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997件,商标权纠纷案件324件,专利权纠纷案件124件,包括技术合同纠纷、网络域名注册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在内的其他各类案件83件。
    这些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同一原告诉多个被告的诉讼案件数量较多,在市二中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2017年共有此类案件110件,2018年则有428件,其个案的处理结果往往会对其它关联案件形成一定的参照示范效应,审理过程及裁判结果具有趋同化特点;案件标的额普遍较小,当事人调解意向较强,市二中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商标、著作权领域,且以批量维权案件居多,由于上述案件标的额普遍不大、侵权事实较为明显,在法院的主持下,60%的案件能够以调解方式结案;知识产权合同类案件增幅较大,以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为主的知识产权合同类案件数量增长较快,2015年该类案件仅为9件,2016年为22件,2017年为30件,2018年为45件,年均增幅高达70%;疑难案件不断涌现且审理难度增大,新技术的运用和商业模式创新愈加活跃的同时,出现了如商业诋毁、平行进口纠纷等新类型案件,同时专利、技术合同、计算机软件案件日益增多,上述案件的新颖性、 专业性较强,客观上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重视
    在发布的白皮书中,市二中院还给出了相关的建议。
    1. 市场主体要进一步严守知识产权保护底线。
    生产者要坚持合法、诚信经营,坚决防止出现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傍名牌”、“搭便车”等行为。销售者需严把批发、进货渠道,强化来源合法性的审查。社会大众要注意选择正规销售商,提升对商品真伪的甄别意识和能力。
    2. 权利人要积极寻求多方位知识产权保护,努力充分维护自身权益。
在充分运用民事诉讼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权利人亦应积极采取行政、刑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与此同时,权利人也可依托行业协会采取集体维权等方式主张权利,降低维权成本,维护自身权益。
    3. 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主管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合作,切实推进“三合一”审判取得实效。
法院应以知识产权“三合一”工作的推进为契机,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积极发挥司法主导作用,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共同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方面,要继续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部门建立畅通的沟通方式,深入了解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手段和方式,实现与司法保护的高效衔接;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对于贯彻“严格保护”基本政策、严厉惩治和震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特殊意义,增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刑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杀手锏”作用。

 

 

 

 

 

 

 

 
来源:天津政法报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