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青10月9日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09 14:04:29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2022)津02刑更124-129

 

本院于2022年109日受理了执行机关天津市杨柳青监狱提请的对韩爱振等6名罪犯的减刑案件。根据《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之规定,现将韩爱振等6名罪犯减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自2022年109日至2022年101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

(一)本院电话:28024829(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将书面意见提交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驻杨柳青监狱检察室,由其转至本院;

(三)将书面意见送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邮编300210)。

 

2022年109

 

 

 

 

 

天津市  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

减刑案件情况公示表

提请减刑执行机关

天津市杨柳青监狱

提请减刑案号

(2022)津02刑更124-129

执行机关提请减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

序号

案号

姓名

年龄

原审法院

罪名

原判刑罚

服刑场所

历次减刑情况

奖励依据

提请意见

1


韩爱振

36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聚众斗殴妨碍公务罪

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杨柳青监狱一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二个月

2


焦健

35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故意伤害罪

有期徒刑3年

杨柳青监狱一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

减五个月

3


程翔

20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诈骗罪

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0元

杨柳青监狱二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

减三个月

4


阮善林

48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罪

有期徒刑3年3个月,

杨柳青监狱四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

减五个月

5


郭子豪

22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故意伤害罪

有期徒刑6年

杨柳青监狱五监区

2021年3月9日减刑8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

减二个月

6


杨建存

39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走私废物罪

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二十万元

杨柳青监狱医院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八个月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