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2022)津02刑更48-56号
  发布时间:2022-05-05 10:06:55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2022)津02刑更48-56号

 

本院于2022年5月5日受理了执行机关天津市梨园监狱提请的对付奎等9名罪犯的减刑案件。根据《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付奎等9名罪犯的减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自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

(一)本院电话:28024829(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将书面意见提交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驻梨园监狱检察室,由其转至本院;

(三)将书面意见送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邮编300210)。

 

2022年5月5日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案件情况公示表

提请减刑执行机关

天津市梨园监狱

提请减刑案号

(2022)津02刑更48-56号

执行机关提请减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

序号

案号

姓名

年龄

原审法院

罪名

原判刑罚

服刑场所

历次减刑情况

奖励依据

提请意见

1


付奎

39

天津市第一人民法院

故意伤害罪

有期徒刑十四年

梨园监狱五监区

2019年6月减刑九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三个月

2


冀振海

42

天津市东人民法院

非法拘禁罪

有期徒刑十年

梨园监狱四监区

2019年6月减刑九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三月

3


徐康康

23

天津市第一人民法院

强奸、聚众斗殴罪

有期徒刑 六年

梨园监狱一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 六月

4


徐绍林

40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抢劫、强制猥亵罪

有期徒刑十一年

梨园监狱九监区

2018年12月减刑八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 二月

5


兰立

41

天津市第一人民法院

开设赌场罪

有期徒刑 五年六个月年

梨园监狱九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五月

6


马盼成

26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抢劫、盗窃罪

有期徒刑七年

梨园监狱三监区

2019年3月减刑九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四月

7


李新鹏

36

天津市高级民法院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已执行

梨园监狱八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六月

8


王杰

34

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

抢劫、强奸罪

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已执行

梨园监狱七监区

 2015年12月减刑一年、2017年9月减刑八个月、2019年6月减刑七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三月

9


张庆国

 53

天津市第一人民法院

敲诈勒索罪

有期徒刑四年

梨园监狱五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八月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