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开 庭 公 告
(2019)津02刑更1364、1374、1385、1390、1404、1415号
本院定于2019年6月19日下午,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罪犯马健航、巴志富、杨凤明、霍云龙、孙飞力、张巍的减刑建议案。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