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2017)津02刑更1942-1962号
  发布时间:2017-09-07 17:36:13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2017)津02刑更1942-1962

 

本院于201797日受理了执行机关天津市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提请的赵欢21名罪犯的减刑案件。根据《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赵欢21名罪犯的减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自201797日至201791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

(一)本院电话:28024033(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将书面意见提交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驻天津市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检察室,由其转至本院;

(三)将书面意见送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邮编300210)。

 

201797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释案件情况公示表

提请减刑执行机关

天津市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

提请减刑案号

201702刑更1942-1962

执行机关提请

减刑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假释为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

序号

案号

姓名

年龄

原审法院

罪名

原判刑罚

服刑场所

历次减刑情况

奖励依据

提请意见

1

赵欢

33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非法持有枪支罪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一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三个月

2

王志强

24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容留他人吸毒罪

有期徒刑二年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一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三个月

3

杨健

28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罪

有期徒刑二年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一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一个月

4

张向伟

35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贩卖毒品罪

有期徒刑二年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二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四个月

减刑二个月

5

闫月

35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罪

有期徒刑二年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二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二个月

6

李静斌

27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非法拘禁罪

有期徒刑二年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二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三个月

7

高志文

29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聚众斗殴罪

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二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三个月

8

孙庆岭

31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寻衅滋事罪

有期徒刑二年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二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三个月

9

苏宇豪

2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聚众斗殴罪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三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五个月

减刑五个月

10

朱盛昌

21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三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四个月

减刑四个月

11

尹忠起

40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罪

有期徒刑二年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三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四个月

减刑二个月

12

刘晗

35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贩卖毒品罪

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三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三个月

13

王义广

39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贩卖毒品罪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三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三个月

14

刘俊安

36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强奸罪

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三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三个月

15

魏耀涛

19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盗窃罪

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三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二个月

16

徐兴博

21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聚众斗殴罪

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三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三个月

17

唐文国

41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四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四个月

减刑四个月

18

李铎

24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有期徒刑二年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四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三个月

19

贾素霜

24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非法拘禁罪

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四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三个月

20

陈耀朋

23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有期徒刑二年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四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减刑三个月

21

卢洪伟

36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故意伤害罪

有期徒刑二年

津西监狱建新分监狱四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四个月

减刑二个月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