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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争抢工程 组织策划骗贷西安一村委会原主任等21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发布时间:2015-08-31 09:29:16 打印 字号: | |

    本报西安8月28日电 (记者  贺雪丽)8月26日至28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磊、李毅青、胡斌、缪辉等21名被告人故意杀人、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骗取贷款案。旁听群众及被告人家属等300余人旁听了三天的法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2月,被告人刘磊按照缪家寨村村委会原主任、被告人缪辉的安排,纠集被告人胡斌、李毅青、秦军、贺孜坤、杜文强等人,携带刀棍、猎枪等凶器,驾驶车辆前往位于西安市公园南路的一建筑工地争抢土方工程。到达工地现场后,上述被告人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殴打。被告人胡斌、李毅青持猎枪和手枪分别向被害人射击,致被害人1死2伤。被害人杨某、职某为躲避袭击,驾乘越野车逃离现场。被告人刘磊带领李毅青、胡斌等人驾车追击,将杨、职驾乘的车辆逼停后,持刀、砖块对车辆进行打砸,对二被害人进行殴打,致使杨某、职某受伤。
    公诉机关另指控,2012年6月前后,在被告人缪辉、缪荣的策划、组织下,以缪家寨村68名村民的名义,利用虚假材料,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办个人贷款共计2040万元。被告人缪辉将所有贷款用于其个人投资使用。截至2015年1月5日,尚有1020万元贷款未归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磊、李毅青、胡斌在阻拦他人施工过程中,指使他人或使用枪支行凶致人死伤,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缪辉、刘宝俊、秦军、贺孜坤、杜文强等结伙阻拦他人施工,随意殴打他人,打砸车辆,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缪辉、缪荣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银行贷款,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罪;被告人李毅青、胡斌、孔建波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赵小琨、呼延锋、车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藏匿处所,其行为均已构成窝藏罪。
    法庭调查阶段,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对21名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构成指控的犯罪以及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主犯、从犯的认定,部分被告人是否存在自首、坦白等从轻情节等进行了辩论。最后陈述阶段,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经过历时三天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转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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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