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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开展假释定期回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3-09-24 14:45:42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天津二中院审判人员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司法局太平司法所对金某某等2名假释人员进行了定期回访。
    此次定期回访工作,是继2012年12月对金某某等2名假释人员进行首次回访后,在其假释考验期即将结束前,进行的第二次跟踪回访。回访主要是考察该2名假释人员在假释期内有无再犯罪的危险,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考察其是否遵守我国《刑法》第84条假释人员应遵守的规定,做到遵纪守法,服从监管,按时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等;二是了解其就业情况,生活是否稳定,能否自食其力;三是了解社区矫正机构对其的综合评价以及邻里群众对其的接受程度。
回访过程中,合议庭认真听取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对该2名假释人员的评价,查阅其定期提交的思想汇报材料,并与之进行直面谈话。与前次回访相比,该2名假释人员在思想、心态、表现等方面都能更好地适应并融入社会,表示珍惜现在安定的生活,绝不会再重新犯罪。
    开展假释定期回访工作,是在回访假释安置帮教工作已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从制度上进一步保证对假释人员的有效监管,从效果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假释人员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危险。这也是天津二中院在回应社会对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新关注、群众对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新期待方面所采取的又一项有力措施。
    人民网天津视窗记者对回访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回应社会近来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关注。
(据院信息)编辑:曹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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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