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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
  发布时间:2012-09-21 15:59:27 打印 字号: | |

  为促进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升,天津二中院采取多项措施,完善和落实均衡结案工作机制,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推动审判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推动各项审判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健全审判工作流程。继续加强分案管理和审限管理,通过完善分案管理,保证案件分布与审判资源的分布相适应,鼓励能力强水平高的法官多办案办好案;通过强化审限管理,保证案件依法及时审结,引导法官克服惰性,掌握好办案节奏,养成均衡结案日常化、常态化的办案习惯。二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根据案件类型、难易、数量分布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审判人员和辅助人员。三是加大均衡结案指标的考核力度。每月通报各庭均衡结案指标完成情况,如"结案均衡度"和"月均衡结案偏离度",要求各审判庭每月对其进行分析并提出下一阶段改进计划。四是进一步增强效率意识,有效防止积案的形成。更加严格审限变更审批手续,工作重点由积案清理向积案预防转变,防止"边清边积"、"前清后积"现象。五是深入抓好合议庭职责、层级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合议庭"合而不议"问题的检查力度。分管领导既要加强对大案、要案的监督管理,还要注意对重点环节的管理,确保审判工作按照层级管理的规定高效有序运行。六是加强判后说理释法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庭长、副庭长加强对判前说理、判后释法工作的管理,细化对宣判、送达、释法、说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经过合议庭说理、释法工作,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案件,分管庭长、院长要积极参与释法、说理工作。七是加强与上下级法院的沟通协调。尤其是对于该院一审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通过沟通,统一两级法院的法律适用标准和审理尺度,防止因认识不统一而导致案件被再审发回改判。八是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继续探索建立执行快速反应、分权制约、财产调查与管理、执行规避处置、暴力抗法应对、委托评估拍卖、执行差错分析与责任追究、委托执行案件管理监督等制度,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九是提升案件调解能力水平。秉承民事案件"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商事案件"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改变以往单一的调解方式,多元化地拓展调解渠道,创新调解工作手段,提高调解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十是切实做好配套保障工作。综合部门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各审判部门的主动沟通,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为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据院信息编辑:杨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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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