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连连看 > 工作要闻
【法院院长谈体会】高举中国特色伟大旗帜 科学推进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2-09-21 15:17:32 打印 字号: | |

  学习两会精神,积极适应“十二五”开局的新形势,积极适应中国特设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要求,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对我院三年多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感触深刻。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必须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使法院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有利于党的事业发展,有利于人民权益的保护,有利于法律的严格科学执行,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 政治建院,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之路

  我国的司法制度历来是西方敌对势力的攻击重点。如何处理好“法律之上”、“独立审判”与加强党的领导和体现司法的人民性,是司法工作面临的首要问题。多年来,司法改革应该说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同时也走了一些弯路。照搬西方的法律制度,将其作为标准、作为样板,进行‘临摹’、‘接轨’,自觉不自觉地放弃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搞乱了队伍的思想。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在司法界内就曾引起过一些争议和非议。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之路,必须明确法官首先是政治家,其次才是法律人。我们坚持政治建院,用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统一干警的思想,坚定地贯彻“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在党的领导下,将法院工作定位于滨海新区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始终把维护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争当政法工作的排头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人民的呼声与愿望作为谋划和推进工作的出发点,把人民的期待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切入点,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真正体现党的意志,确保各项工作真正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队伍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产生了飞越,为做好法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能动司法,自觉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这是党和国家的大局。司法的特性是中立性、被动性。长期以来,法院队伍中存在着“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办手头案”、“关入小楼成一统”的现象。2007年,我院率先提出了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理念。这主要是基于我们对司法本质的理解,基于滨海新区作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司法需求和对司法实践的总结。

  我院是滨海新区管辖法院,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蓬勃发展的形势,需要法律发挥好规则指引作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必然突破原有的框框,然而,法律具有滞后特性,如果墨守成规,坐等法律成熟,必然会阻碍发展。必须深入实际,了解司法需求,主动发挥司法服务和保障作用。为此,我们提出了“五个突出”的思路,突出为发展服务,突出维护和谐稳定,主动与政府的经济主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与辖区的党委和政府建立了密切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司法需求。根据需求及时采取对策,掌握工作的主动权。2008年,为应对金融危机,我们及时出台了司法保障和服务的10条措施。2010年上半年,配合中央提出调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及时出台了司法保障和服务的15条措施,建立了民五庭、金融合议庭、二审速裁合议庭,并协调基层法院形成合力,出版系列白皮书延伸司法服务。今年密切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积极开展调研,与该活动的44个服务组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及时了解司法需求,出台工作措施。对于涉及“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的案件充分考虑三个效果的统一,能速裁的应进入速裁程序,一般案件也应抓紧审理;对疑难复杂或影响较大的案件要进入督办程序;各级领导要加强具体指导,可直接担任审判长;加强与相关领导部门的联系沟通,搞好协调配合。

  当前社会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有效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无疑是法院的重要职责。但在法院队伍中却存在着“轻调解,重裁判”的现象,表现为“不会调、不敢调、不愿调 ”。我国传统“一代官司三代仇”。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调解无疑是最好的途径。我们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奖励调解能手等办法,使调解工作进入全国先进法院行列。2009年和2010年我院的调解率分别达到 35.14%和29.84%,远远高于全国同级法院本级审理水平。中央内参刊登了我院调解工作的经验。我们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民事审判坚决贯彻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方针,商事审判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工作方针,使调解工作更加科学化。

  三、坚持宗旨,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人民法院只有始终把人民的呼声和愿望作为谋划和推进工作的出发点,把人民的期待与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切入点,把人民满意与赞成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要求。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人性化的要求,我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成为集诉讼服务保障、信访接待、信访督办、诉讼咨询指导、判后答疑等为一体的服务平台,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亲善。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知情权的需求,我们大力搞好司法公开工作,做到立案公开,告之诉讼程序和风险;审理公开,做好判前说理判后释法的工作;执行公开,实行执行工作告知制度;裁判文书公开,通过网上阅卷便于当事人查询,使人民群众做到胜败皆明。同时,妥善处理好教育、医疗、住房、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新农村建设,以等涉及老百姓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以及下岗职工、低保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民计民生的案件,3年来共为困难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190万元,让有理的人打的赢官司,让无钱的人打的起官司。

  针对队伍中对待群众冷、硬、狠、推、脱的现象,开展了“杜绝衙门作风,崇高司法文明”的大讨论”活动,通过摆表现,挖根源,论危害,密切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出台了信访管理规定和法官文明用语、工作忌语,进一步规范了庭审、接待等各项工作要求,转变了工作作风,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四、科学管理,保证法院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公正高效的处理好案件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加强审判管理是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必要手段。我们把公正司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强化管理,创新工作方法,构建了以质效指标管理、流程环节管理、层级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管理为主要架构,具有我院特色“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在质效指标管理上,就案件审理的公正、效率、效果设定了19项指标,实行审判管理部门和各业务庭两级动态管理,确保案件的良性循环;在流程环节管理上,实行全面流程管理和立案、保全等重要节点管理相结合,确保审判工作全过程合法公正;在信息反馈管理上,通过加强案件评查、外部信息反馈和社会调研,积极推进科学决策;在层级监督管理上,实行纵向三级管理层级监督机制和横向主辅结合管理格局,全面优化各级审判管理职能。我院的经验在去年全国大法官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我院的各项审判指标连续四年创历史最好水平。

  五、抓住关键,确保司法公正

  人民法院反腐不同于其他行业部门。腐败与公平正义是针锋相对的。有司法腐败,就不可能有公平正义,司法权就无法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司法的有效性就要大打折扣,人民群众对司法腐败是“零”容忍。为此,我们把反腐倡廉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非比寻常的认识、决心、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廉政工作。做到紧紧抓住反腐倡廉教育不放松,紧紧抓住完善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不放松,紧紧抓住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放松,紧紧抓住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放松,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放松。旗帜鲜明的表明党组怕丑不怕揭丑的反腐败的决心,率先推出了“六个一律”的反腐高压线,强化警示作用。

  坚持领导以身作则,是搞好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院主要领导每年年度工作部署都要代表党组亲自提出全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思路、任务和要求;每季度都要和院、庭两级主要领导一起进行廉政情况分析;凡是人民群众的来信都要亲自审阅,对于重点问题都要亲自布置,认真听取纪检部门的调查汇报。对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为全院法官和干警做好榜样。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廉政的工作机制。始终把责任制考核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手段,利用层级签订责任书、层级管理、层级监督、层级考核的方式,实行责任“上追一级制”和廉政“一票否决制”,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保证了队伍的纯洁稳定,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注重从源头上建立一整套行执有效反腐败机制,是建设“不能为”堤坝的重要环节。立案阶段为防止人工分案容易产生“一条龙”的问题,建立微机分案制度,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为改变二审发改随意性的问题,建立了“两评两审一通报”制度,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两级法院每半年进行一次座谈交流,听取一审法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促进案件质量共同提高。为解决“合而不议”的问题,严格落实合议制,明确合议庭人员各自责任,要求书记员对合议过程原汁原味地记录,并且定期进行抽查,有效地充分发挥了合议庭的职能。实行层级监督制度,合理配置院长、庭长、审判长和合议庭之间的权力,形成相互制约的权力监督机制。对被高院发回改判或提起再审的案件进行严格评查,对存在问题的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闹访案件,实行信访责任倒查,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公正司法。此外,还先后完善了诉讼财产管理制度、规范法官与律师和中介机构相互关系的规定、法院内部人员不得违法过问案件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健全了执行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举报投诉季度分析通报机制、纪检监察部门与信访、立案、审监及案件评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防范廉政风险排查内控预警机制等。

  由于我们真心实意抓廉政,实实在在做工作,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一是案件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逐年提高,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去年,我院总体结案率为92.73%,执结率为79.49%,结案率和执结率均创我院历史新高,存案创历史新低,案件收结的动态平衡进一步呈现良性特征。未结案件,为历史最低。被高院发回改判案件、再审发改案件分别为3 51%和0 25%,同比大幅下降。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29.68%,处于全国同级法院较高水准。实际执行率、执行到位率,大幅增加,信访投诉率、上诉率逐年下降,新增信访投诉案件持续减少,审判执行工作呈现优质、高效、均衡、效果良好的全方位协调发展态势。二是全院法官和干警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主动加班加点,无私奉献,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案件审理周期同比缩短了10.9天。三是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去年以来,先后收到当事人的表扬信、镜匾、感谢信达上百件(次)。先后两次向4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大家对我院的工作,特别是廉政建设均表示认可。

  我院的变化发展事实证明,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之路是无比正确的。这条路是强国、兴党、造福人民之路,是兴院、育人、干好事业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作者: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姚奎彦 2011年3月23日)

来源: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