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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与市银监局、保监局分别进行座谈交流
  发布时间:2012-09-21 15:09:4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发挥法院对社会管理的积极推进作用,进一步提高法院金融案件审判质量,日前,天津二中院与天津市银监局、保监局分别进行了座谈交流。

  在与银监局座谈会上,以二中院在金融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金融法律法规的适用等问题为主题,银监局领导分别介绍了天津市信用卡使用及监管情况,以及银行监管的几项法律法规的适用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二中院民二庭、保税庭审判人员及辖区法院审判人员就信用卡纠纷案件和银行借款案件,特别是虚假借款案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防止虚假借款、冒用信用卡等案件的发生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银监局领导表示,将进一步完善银监局与法院的沟通渠道,及时交流情况,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措施,确保我市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与保监局座谈会上,二中院领导对积极做好保险案件审判,搭建法院与保监会沟通机制,建立专家咨询组和案件陪审员制度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保监局领导介绍了保险业监管的业务职能,并结合监管情况,介绍了保险公司的做法,解答了二中院在审判实务中遇到的专业问题。二中院及辖区法院审判人员就免责条款释明、举证责任分配、合同主体认定等与保监局进行了深入研讨。由于保险规范较专业,一些保险术语复杂难懂,为准确理解保险法规,二中院提出,由保监局组建专家咨询组,或指派专家担任法院陪审员;同时,结合审判实际,就如何加强保险业监管,建立健全相应机制和模式,更好地保护投保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提出意见。保监局肯定了建立专家咨询组和案件陪审员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并表示已经开始运作有关工作;同时希望进一步完善保监局与法院沟通渠道,建立联络员制度和互动平台,定期相互派员学习,交流情况,及时发现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健全保险业监管体系,使其更趋合理与公平,确保我市保险业合法有序发展。(作者:据天津二中院院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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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