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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围绕”实现“三个提升” 深入开展“解难题、上水平、建功立业”主题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2-09-21 14:54:17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解难题 、上水平、建功立业”主题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摸实情使良策、出实招求实效,坚持“三个围绕”,实现“三个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切实提升司法保障能力

  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天津市提出的“调结构、促转变、增实力、上水平”的各项要求,我们坚持把促进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研究新问题,明确新任务,创新服务经济举措,将能动司法推向深入,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提供前瞻性服务。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警积极深入基层脚踏实地地了解情况,结合不同岗位特点,制定能动司法措施。对于个案审理中发现的普遍问题或是矛盾苗头,事先研判,制定对策,同时联手地方党委和政府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继续建立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辖区内尤其是滨海新区重大举措,跟进调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继续加强对改革措施合法性的研判,针对滨海新区是综合改革实验区,改革中有许多先行先试举措的特点,主动地从司法角度进行合法性的研判,保障经济发展在法治的轨道中顺利进行。

  二是突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审理好企业破产兼并重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推动新型产业发展;注重同金融监管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提供司法服务,共同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对涉及大项目建设的重大案件,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确保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同辖区各基层法院指导、协调工作,确保两级法院发挥合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实际效果;注重为“三农”提供司法服务保障,依法妥善处理农产品买卖、农用生产资料流、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研究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妥善处理农民工创业等方面的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通过互联网网站的开通,逐步实现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进一步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多方面广泛收集专家学者、基层群众以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汇总整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解决,并做好情况反馈工作,真正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坚持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提升司法效果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当前司法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我们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更好地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提高司法效率和效果。

  一是推出更多司法便民措施。完善“一站式”服务建设,加强诉讼引导、查询咨询、判后答疑等工作,努力强化服务和信访管理、监督、考核的责任。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诉讼需求,切实加快“诉讼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

  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审判政策和要求。特别注意死缓案件和缓刑案件的把握,对于死刑案件必须执行最严格的证据标准,确保审判万无一失。加大刑事附带民事和.自诉案件的调解力度,强化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进一步审理好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劳动报酬以及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办和谐案,服务民生。充分发挥司法与行政互动机制的作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既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保护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三是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和解”,努力破解执行难,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尽快实现申请人权益。探索建立执行快速反应、分权制约、财产调查与管理、执行规避处置、暴力抗法应对、委托评估拍卖、执行差错分析与责任追究、委托执行案件管理监督等制度,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进一步采取有效手段解决执行积案,逐案梳理,研究寻求个案解决的切入点和方法,对有可能执行的案件,抓紧启动程序采取措施,对于正在执行的案件,有强制措施的积极采取处置措施,努力使执行工作创出新水平。

  四是进一步推动大调解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法院在多方联动大调解格局中的引导作用,主动为有关部门建立和加强各自领域的纠纷调解机制提供司法支持,加强沟通联系,协调统一对同一类型矛盾纠纷的处理尺度,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在信息、人员、程序、效力上的有序对接,联合社会力量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开展“清积案、化新访、控非访”专项活动,完善涉诉信访评估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零上交。

  三、坚持围绕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与抓反腐倡廉并重,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队伍建设是根本,廉政建设是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坚持一手抓执法办案能力的提高,一手抓反腐倡廉,就是要让机关党员干部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

  一是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业务技能交流活动。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过硬的司法能力,不断提升裁判力、执行力和调解力,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进一步深化法院队伍分类管理,加强干部选调工作、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干部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工作,多层面、多渠道提高法院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是加大干部选任的透明度。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各项规定,在晋级晋职中注重工作实绩,采取个人述职、业绩量化考核、网上提前公示等方式,不断改进干部选任的透明度,增加干警的参与度,切实将脚踏实地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选拔上来。

  三是营造廉洁氛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认真落实“五个严禁”,促进队伍廉洁自律。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大事项的全方位监督。探索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及时掌握、严厉查处办案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作者: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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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