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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大力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努力提高司法能力
  发布时间:2012-09-21 14:08:28 打印 字号: | |

  自2010年开始,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改变了以往知识产权案件、破产案件和涉外案件由专门合议庭审理的方式,统一施行电脑随机分案。为了适应这一工作形势的需要,确保案件质量,相关业务庭大力开展了“法官教法官”活动,由审理上述三类案件的资深法官讲授审判经验,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努力提高该庭法官的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审判任务。

  在“法官教法官”活动中,一是由庭领导针对庭审和判决书制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别进行讲解,特别是对庭前准备、开庭时对当事人诉求的把握和释明以及判决书制作过程中事实查明和本院认为等核心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以确保庭审和判决书的制作日臻完善;二是由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结合自身特长,分门别类讲解法官办案过程中应当重点掌握的工作思路和审判技巧。以大力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为载体的集中培训,既有利于审判人员对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进行宏观上的把握,又有利于集思广益,拓宽办案思路,引导审判人员探索多元化的解决途径,同时方式灵活效果明显,进而确保各项审判任务的圆满完成。(作者: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组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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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