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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
  发布时间:2012-09-21 14:06:28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央、天津市委有关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

  一、广泛宣传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的重大意义。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是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的基础工程。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是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永葆广大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要条件,是解决新形势下党支部学习方面问题的内在要求。

  二、认真学习规定的内容。中央和市委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学习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各支部要按照规定的内容认真学习。同时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安排好学习内容确,并努力做到"五个坚持不懈"即: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持不懈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地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方面知识,坚持不懈地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

  三、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取得实效。一方面,立足实际,加强和改进集体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阅读与思考相结合、自学与集体学相结合、培训教育与开展活动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等广大党员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党员干警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激发广大党员和干警的学习热情,增强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提高学习效果。另一方面,统筹兼顾,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本领,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带动学习,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作者: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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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