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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明同志被授予 “天津市廉政勤政优秀党员干部”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2-09-21 14:06:08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张德明同志在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天津市廉政勤政优秀党员干部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上,被授予“天津市廉政勤政优秀党员干部”荣誉称号,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张高丽等领导的亲切接见。该同志是天津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人员。

  张德明同志在审判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认真履行法官职责,通过深入细致地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了几百件矛盾纠纷,做到了廉洁办案,勤政为民,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该同志先后被评为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作者: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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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