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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认真学习讲话精神 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新突破
  发布时间:2012-09-21 13:53:16 打印 字号: | |

  天津二中院网站讯  天津二中院将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同执法办案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五注重、五突破",全力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注重保障科学发展,在服务大局上实现新突破。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放在发展的大局中进行思考和谋划,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承担起捍卫者和建设者的双重责任,做到既要为发展保驾护航,又要与发展同舟共济。一是全面提升服务全市特别是滨海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继续完善天津二中院服务发展的特有模式,深入研究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法院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要注重研判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新情况、新案件,及时加强司法应对,充分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和谐司法等方式,寻找案结事了的解决办法,最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二是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司法支持力度。要找准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司法保障的着力点。妥善审理因经济结构调整引起的企业破产改制、公司清算、劳动争议等案件,维护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加强对金融改革过程中先行先试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注重经验的总结和积累,继续加强同政府监管部门的合作,维护金融秩序;妥善审理涉及创新型中小企业案件,完善便捷诉讼机制,保持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切实保护自主创新品牌、核心关键技术、文化创意产业和网络著作权,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继续深入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司法保障服务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调增上"活动将在8月底结束,二中院将坚持服务工作不松懈,前期服务组反馈的案件要抓好落实,充分利用好活动中建立的联络平台,及时总结经验,将服务保障工作坚持下去。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力争再推出几项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服务举措,有效发挥司法服务在经济社会中的独特作用。

  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在和谐司法上实现新突破。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目标,不断提升和谐司法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刑事审判政策,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形势,妥善审理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准确把握反腐败、反渎职侵权工作形势,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促进国家权力干净运行。要继续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与刑事和解力度,提高法官化解矛盾的能力。继续做好《刑法修正案(八)》以及量刑规范化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审理刑事案件的业务水平。二是依法做好调解工作,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要求。天津二中院将继续贯彻普通民事案件"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商事案件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大力推广在调解实践中创造的好方法,要进一步明确调解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注意在调解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重视依法判决的作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宜调解、或者判决更有利于解决问题的,应当选择判决方式。发挥判决在增强规则意识、引领社会风尚、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减少和避免社会矛盾。按照中央和市委政法委、上级法院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活动。注意总结所采取的领导包案接访、法官带案下访等好的措施和做法,完善长效机制,保持好目前取得的良好成绩。下半年,市高院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对信访案件开展评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坚决予以处理。同时,要抓好源头治理,落实信访责任倒查制度、考核通报制度,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反馈作用,完善审判质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四是立足本职积极投身社会管理,完善司法建议机制。坚持抓源头、抓苗头,实施案件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时解决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和价值引导作用。依托司法建议平台,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司法为民上实现新突破。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一是妥善审理好涉及民生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活动,依法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妥善审理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妥善处理好涉及下岗职工、低保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及时进行诉讼指导和权利释明,要把协调社会各方力量解决弱势群体实际困难视为份内工作,使弱势群体权利得到充分有效地保护。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细化二审速裁工作流程,总结工作经验,培养后继人才,争取更大的成绩,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要依托互联网络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积极探索网上立案、送达、调解,以及网络阅卷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设置,规范工作制度,简化手续,缩减环节,使诉讼服务中心真正成为为民的窗口、文明的窗口、和谐的窗口。三是打好执行工作的攻坚战。执行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强化措施和责任,将二中院分段执行工作机制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同时,积极响应最高法院组织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切实落实院实施方案,鼓足干劲,力争进入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行列。

  注重提升司法公信,在公正司法上实现新突破。要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对人民法院执法办案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公正执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公正已经成为共识。天津二中院积极探索出的"四位一体"审判管理模式有效地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特别是近几年通过审管指标的确立来引导、规范和评价审判工作,使审判执行工作每年都上一个新台阶。最近,最高法院提出新的案件质效评估体系,对全国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进行考核。下一步,要做好与最高法院指标的接轨,对新指标进行分析研判,要多了解全国其他同级法院特别是先进法院的水平,清楚自己的位置。随着最高法院指标考核的逐步规范化,对承办法官详尽如实录入案件信息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审判管理部门要对审判信息录入提出具体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审判指标原始数据的准确无误。近期,市高院下发通知,要求8月至11月在全市法院开展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工作。提出了清积率达到85%以上和年度新收诉讼案件法定期限内审结率达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天津二中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理积案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推动,由专职审委会委员高爱民同志负责此项工作,研究室负责日常工作。要认真总结前期清积工作的成功经验,多措并举,形成消减和控制积案的长效机制,实现收案与结案的良性循环。二是进一步完善层级监督,加大对权力的分解与制约。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所主管部门审理案件的掌控和把握,在办案把关、文书签发、质效监管等方面加强具体指导。特别是涉及稳定的大案要案,主管院领导、庭领导务必全面了解情况、及时掌握进展,切实做好风险评估,不能等出现问题了再去过问。进一步完善二审案件发改机制,认真落实院制定的相关意见。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对中介、评估机构、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监督工作,确保制定的规定严格执行。三是通过程序的公开透明促实体公正。确保司法公正不仅实体要公正,程序要公正,也要让人民群众通过审判活动体会到司法的公正。二中院已经建立起来一系列行为规范和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要抓好落实并进一步完善。下阶段,要重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作用,一方面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要增加专家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数量,帮助把好专业关;另一方面,对于普通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对审理过程是一个监督的过程,能有效消除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下半年,按照市高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由政治部做好同市高院和基层法院的沟通,保障选定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程序的顺畅、高效。要继续发挥好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部门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作用,严格规范法官审判行为,严格办案程序,探索建立审务监督制度,对问责、考评、纠错、堵塞漏洞等方面进行规范。另外,当事人通过恶意诉讼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的情况在法院也有存在,要提高警惕,规范执法。四是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天津二中院在司法公开方面实现了多项突破:开通了网站、建立了院长信箱、发行了白皮书、出版了新书,随后的工作要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加大审判公开力度,依法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了解司法途径。同时,在职能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另外,微博和征文活动在上半年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不仅宣传了二中院好形象,更重要的是激发了工作热情,同志们被身边的人和事情感动着激励着,下一阶段还要继续鼓励干警通过自己的笔端展示个人才华,展现新时期法官形象。

  注重提高干警素质,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是完成审判和执行工作、实现法院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要以抓作风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一是认真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近期,最高法院决定在争先创优和主题实践教育两项活动中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市高院也召开了专门会议就全市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天津二中院上半年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提升司法公信力"专题大讨论活动,应该说,开展的一些讨论都是群众观点的具体体现,要总结这方面工作中积累的经验,进一步深化, 以"感情、作风、能力"为重点,引导全院干警努力实现"五个转变,着力解决五个问题"。即,转变思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观,着力解决群众观点淡薄的问题;转变观念,夯实依法指导和规范审判的活动基础,着力解决违纪违规办案的问题;转变作风,努力打造一支司法为民、公正高效的法院队伍,着力解决工作责任心不强、效率不高问题;转变面貌,永葆人民法官人民性,着力解决司法不廉的问题。教育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把群众放在心上,把群众当亲人。在这次大讨论中,还要在总结深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就加强民意沟通、维护群众权益、司法惠民等便民护民上提出具体措施,使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深入基层开展亲民体验活动,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线法官要主动联系对法院工作不满意或有意见的当事人,了解一份真实的司法需求,提供一份真情的司法服务,解决一个实际的司法问题。通过一言一行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 展示公正廉洁法院形象,为司法公正营造优良社会环境。二是重视法院人才的培养。人才是第一资源。按照最高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制定二中院人才培养和配置的中长期规划。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这一点对于人民法院选拔干部来说更是至关重要。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按照 "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标准,把各方面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利用起来。特别是要结合二中院目前的干部结构,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形成较为合理的干部年龄结构。要注重增加审判业务人才比重,鼓励法官到相关的单位、部门学习锻炼,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同时要培养和树立专家型、学习型、作风好的干警典型,带动和影响身边的同志。三是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人民群众对法官最强烈的期待就是司法廉洁,司法公正。二中院在反腐倡廉工作上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不断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工作,特别是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针对上半年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案件判决明显偏颇或是合议意见明显违反常理的情况一律纳入纪检调查范围,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到一岗双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认真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和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规定。探索建立财产拍卖监管机制和廉政档案制度,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 的总体工作思路,推进二中院工作实现更大的成绩,关键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健康发展。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层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团结和带领党员干警,在执法办案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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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