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连连看 > 工作要闻
穷尽一切手段 保障生效裁判的执行力
  发布时间:2012-09-21 13:50:09 打印 字号: | |

  天津二中院网站讯执行难一直以来是制约法院发展的"瓶颈",一方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同时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天津二中院在执行工作中强调要穷尽一切手段,最大限度实现申请人的财产权益。日前,又圆满执结一起上亿元案件,得到当事人好评。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是市政府投资设立的我市第一家政策性担保机构,专为中小企业借贷进行担保,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因该中心为我市朝日集团向银行借贷提供了连带担保,承担担保责任后,向朝日集团行使追偿权,就共计一亿多元的担保款申请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朝日集团进行强制执行。

  因多笔担保发生风险,申请执行人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现已陷入困境,能否妥善解决好执行此一案件,涉及该中心的存亡,更牵扯到众多中小企业的发展。我院决定由执行庭副庭长及经验丰富的法官承办此案。在短短一周时间内,天津二中院执行法官到市内三个房管局查询了七个被执行人朝日集团的房产和土地,轮候查封了三处房产及一处机器设备,又两次到河北霸州冻结朝日集团股权,对朝日集团法定代表人万XX采取了限制出入境的强制措施。在掌握了被执行人朝日集团有房产在拆迁中的信息后,执行人员立即赶赴津南区,依法控制了被执行人的拆迁款。因二中院采取强制措施及时,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法院要求解封股权,恳请让公司正常运营,再分批筹款归还申请执行人。二中院进行了认真研究,针对被执行人提出的执行方式,从利于双方企业生存和发展出发,特别是保护申请人利益的情况下,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在朝日集团股东主动拿出几套个人房产进行还款担保的前提下,申请执行人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也向二中院提出解封请求。在二中院执行法官主持下,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意向,对被执行人股权进行解封,从今年6月至明年3月份,被执行人每月返还200万元,共计2000万元,余款分批返还。双方当事人对二中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申请执行人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还专程送来感谢信一封,对天津二中院从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审慎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措施得力的做法表示感谢。

来源: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