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连连看 > 工作要闻
天津二中院全力寻找财产线索有效保障被害人家属利益
  发布时间:2012-09-21 11:58:59 打印 字号: | |

  如何有效保护刑事案件被害人亲属利益一直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难题。天津二中院通过加强财产保全措施,有效保护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利益,使他们在失去亲人后,生活困难能得到缓解。近日,我市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亲属在向天津二中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在没有任何财产线索的情况下,二中院审判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克服重重困难积极调查,终于查找到被告人的唯一财产——公积金帐户,使被害人两名年幼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护,有效发挥了司法职能作用。

  2011年1月15日,被告人田某因邻里纠纷持事先准备好的杀猪刀闯入被害人田某某家中,极其残忍地将田某某和妻子及6岁的小女儿杀死,并将田某某年仅2岁的儿子刺伤。田某某18岁的大女儿因在外上学幸免于难,被告人田某于次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凶案发生后,仅存的两名被害人子女生活陷入困境,在二中院刑事审判中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田某赔偿10万余元。

  二中院保全合议庭的两名法官接到保全申请后,立即驱车赶往被告人所在地宁河县。因保全申请人年幼,并未提供有关被告人田某的任何财产线索,两位法官决定逐一进行调查,责任感让两位法官下定决心,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能放弃。在相继走访了房管局、公安局、村委会、银行和被告人田某的工作单位后,都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财产线索。他们顾不得吃午饭,不顾旅途劳累,继续进行查找。在经过整整一天的奔波后,终于在宁河县建设银行查找到被告人田某的公积金帐户,随即进行了查封,共查封金额5.1万元。被害人两名年幼子女今后生活费有了着落,二中院两名保全法官满意而归。

来源: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