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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着国徽去开庭 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发布时间:2023-10-11 08:50:45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大清河水域响起。

大清河,作为流经静海区的一条重要河流,水生生物资源、物种具有多样性。为保护水域生态,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在每年的5月至7月实行禁渔期制度。然而,总有人为追求不法利益,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

为切实提高当地群众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审判职能,扩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影响力度。近日,天津二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背着国徽前往静海区独流镇七堡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三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人大代表、群众20余人到场旁听。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有序进行。公益诉讼起诉人天津二分检诉称,三起案件的6名被告多次在禁渔期内使用电击方式在禁渔区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大清河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水生生物资源的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价值分别为40832元、36814.8元、40832元,要求被告承担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合议庭组织双方开展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我们知道错了,并诚恳向社会公众道歉,以后一定保护好生态环境,保护好我们的大清河。”经审理,六名被告当庭真诚悔过,表示愿意用以工代偿的方式赔偿损失,用实际行动守护好大清河的水生资源和生态环境。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二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将庭审“搬进”乡村,有效发挥了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作用,形成了“审理一案,守护一片绿水青山”的良好效果。




提供:民一庭 王阳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