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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榜样学习!天津二中院一名法官获评“全国优秀法官”
  发布时间:2023-01-20 13:08:28 打印 字号: |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96名同志、追授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天津二中院王丽平法官入选。


天津二中院 王丽平



 王丽平,女,汉族,1980年4月出生,山西大同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王丽平自进入法院工作18年以来,始终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积极贡献力量。在从事审判工作十余年间,她负责涉外商事、知识产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承办案件近2000件,参审案件4000余件,结案数、调撤率历年位居全院前列;她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对创新成果和知名品牌的产权保护,妥善审理各类知名品牌专利侵权、商标侵权案件,为我国本土企业品牌商誉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她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全国法院优秀案例评选等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十余次,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4篇,获得全国性学术奖励12项。曾多次荣立天津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优秀法官、天津市最美机关女性、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