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商事审判中, 天津二中院始终坚持以关注民生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衣食住行、业教保医”案件的特点、成因和规律,有针对性采取能动司法、调判结合的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日前,一系列200余件消费者维权案件成功调解或撤回上诉,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职能作用,受到双方当事人好评。
2017年下半年,王某某、白某某、苏某某等10余人先后在天津市某超市,集中购买了20余种日常零食和鲜活食品,分别以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商品未粘贴标示以及价格欺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并进行相应赔偿,一共形成200余件案件。一审法院审理后,双方当事人提起了上诉。
案件审理期间,二中院发现本次受理的200余件案件与以往的维权案件不同,案情比较复杂,维权的10余名原告,看似独立,实际是由“职业打假人”带队组团进行诉讼的,为案件调解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为此,二中院制定了周密详细的案件审理计划,在对案件合理调配后,上下协同配合,组建专门的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团队优势,采用“快、简、便”的审理方式,一方面注重对当事人的引导教育,在庭审前,承办团队多次向原审法院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有针对性地与各原告进行交流沟通,积极引导当事人诚实守信,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进行释法讲理;另一方面灵活调整调解思路,抓住消费者相对集中和经营者同一的特点,采取“先易后难、逐个击破”的策略,将维权团队拆解区分,按批次分别进行调解。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上诉的200余件案件全部调解或撤回上诉,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