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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内争乘电梯引纠纷致1死4伤
  发布时间:2015-10-20 10:19:24 打印 字号: | |

    在KTV内因谁先乘坐电梯而引发口角,庞某等9人持刀对阿里(化名)等5人先后进行两次殴打,事件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10月15日至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庞某、谭某等11人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出庭受审。该案未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1月8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庞某、谭某等11人聚集在北海市北部湾西路某酒店三楼的KTV包厢内唱歌、饮酒,次日凌晨3时,11人陆续离开包厢,准备去吃宵夜。当被告人裴某、庞某、洪某在三楼欲搭乘电梯下楼时,与同在隔壁包厢消费也准备搭电梯下楼的被害人阿里(化名)等5人相遇,双方因争论谁先搭乘电梯下楼发生口角。随后,阿里等人作出让步,让裴某等3人先搭电梯下楼。裴某下楼后,把刚刚发生口角一事告诉了谭某等人,谭某听后就纠集了庞某、裴某等4人一起返回酒店一楼的大堂门口处,对正要离开酒店的阿里等5人进行殴打。打斗中,庞某持刀捅刺了阿里胸部,阿里中刀后倒地不起,被告人谭某等5人跑到停车场准备离开。

    此时,被告人莫某在得知谭某等人与他人打架后,将先前离开的同伙召回,一行9人返回酒店门前,对正在救助阿里的阿东(化名)等4人进行追打。经过两次殴打,阿里等5人均被捅伤,其中阿里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阿里被他人持单刃刺器刺破心脏导致大出血及心包填塞死亡;阿东等4人均为轻微伤。

    凌晨4时,被告人谭某三明知谭某等人当晚对他人实施了殴打,仍给谭某1000元作为逃跑费用;被告人谭某五也明知谭某等人已经实施犯罪,仍驾车将谭某等5人送至合浦,协助其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

    庭审中,被告人庞某、谭某等11人在庭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害人阿里的亲属就民事赔偿向法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庭对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记者费文彬通讯员何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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