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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一男子售卖假机票获刑
  发布时间:2015-10-16 09:07:19 打印 字号: | |

 

   本报丽水10月15日电  (记者  孟焕良  通讯员  叶文兴)今天,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被告人杨新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今年29岁的杨新伟,在大学期间曾在票务公司打工,积累了票务销售的经验和人脉,2009年本科毕业后,利用打工积累的经验和人脉自主创业做起了机票销售的生意。在销售机票过程中,杨新伟发现时常有客户询问是否能够购买到全价机票。杨新伟仔细了解后发现,原来部分客户在乘坐火车、打折航班出差后,为了能回单位全价报销,就会购买全价假机票。发现这一“内幕”后,杨新伟便不顾出售假机票是违法行为,误入歧途兼职做起了售卖假机票供他人报销的生意。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期间,他通过QQ聊天和手机联系的方式,向上线买家戴某(另案处理)等人以每份0.15元至0.2元的价格购买伪造的机票,共计购买行程单50万余份,支付购票款86973元。同时,被告人杨新伟通过多个QQ号向相关的航空票务QQ群,QQ好友发送出售假机票的宣传信息,并以赠送少量假机票的方式吸引下线买家购买伪造的机票。
    现查明,被告人杨新伟以每份0.5元至1元的价格出售给廖某、舒某、薄某等101名下线买家行程单共计125362份,通过银行账户和支付宝账户收取卖票款共计6231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新伟的行为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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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