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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20名毒枭获重刑 2人死刑5人死缓
  发布时间:2015-10-22 09:51:24 打印 字号: | |

    中国法院网讯 (李胡兵)  10月20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来到荆门市看守所,对肖某、李某、陈某、郑某等20名毒枭进行宣判。

    由于肖某、李某等人贩卖毒品数额巨大,经过法院合议庭评议,并报审委会讨论决定判处肖某、郑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某、张某等5人死缓;龚某、谭某等5人无期徒刑;郑某、李某等4人有期徒刑15年;丁某有期徒刑13年;王某有期徒刑9年;高某有期徒刑7年;彭某有期徒刑5年。

    经审理查明,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被告人陈某、李某、肖某等被告先后出资到云南等地买到甲基苯丙胺片剂,通过私家车将毒品分批次运送到湖北武汉、天门、荆门等地进行销售,其中肖某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片剂12万多粒,郑某11万多粒,陈某7万多粒,张某6万多粒,郑某5万多粒。20人共计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近百万粒。

    由于涉案毒品数额巨大,案情复杂,且人数众多,该系列案件的审理历时三个多月,法院判决书长达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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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