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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杀医案被告人一审获无期
  发布时间:2015-09-17 09:36:56 打印 字号: | |

 

    本报齐齐哈尔9月16日电 (记者 唐凤伟 通讯员 郎冰 奚萌萌)因对手术结果不满,患者竟然将主治医生杀害。今天上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齐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齐齐哈尔中院审理查明,2014年1月,被告人齐某某因患鼻中隔偏曲、慢性鼻炎到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一家医院诊治,由医生孙东涛对其进行手术。齐某某对手术结果不满,产生杀害医生之念。2014年2月17日10时30分许,齐某某持铁管来到医院耳鼻喉科门诊室,趁孙东涛不备,持铁管照孙东涛头面部、颈部连续击打数下。孙东涛经抢救无效死亡。齐某某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齐某某犯罪手段凶狠,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本应予以严惩。但因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齐某某无期徒刑。因齐某某没有个人财产用于赔偿死者家属损失,法院判令其父母作为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孙东涛家属经济损失41万余元。
    宣判后,被告人齐某某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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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