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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条明矾过量 摊主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5-09-08 08:56:58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油条是中国人最喜爱的早餐食品之一,但吃油条可能摄入过量的铝,对身体造成严重的损害。近日,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在油条中添加过量含铝食品添加剂的刑事案件,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宁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宁某生产销售的油条蓬松、可口,吸引了大量食客。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宁某在制作油条过程中添加了过量的明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食品中铝的残留量为小于或者等于100㎎/㎏,而宁某所生产销售的油条中铝含量却高达1140㎎/㎏,是国家标准最高值的11倍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宁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过量的非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鉴于宁某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谢新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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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矾学名叫十二水硫酸铝钾,是食品行业普遍使用的一种膨松剂。但如果在食品中添加过量的明矾,就会使人摄入大量的铝,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损害。铝被人体吸收后主要大量积聚于骨骼内,容易使人患软骨病、骨质疏松等;对大脑和肾脏也有损害;铝也可影响雄性动物的生殖能力、抑制胎儿的生长发育。因此,国家对在食品中添加含铝添加剂作了严格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食品中铝的残留量为小于或者等于1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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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