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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凝心聚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发布时间:2014-03-20 10:20:17 打印 字号: | |

 
图为天津二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柏连贵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

围绕中心  凝心聚力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3月14日,天津二中院召开了2014度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柏连贵对2013年纪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回顾,对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全文节选)
    一、2013年天津二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成效
    2013年,天津二中院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以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中心,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推进天津二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院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听取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坚决贯彻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过硬作风带过硬队伍。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院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无违法和严重违纪。纪检举报投诉在连年下降的基础上,去年又减少了7%。立案二庭、民三庭、行政庭、铁厂庭等部门实现零投诉零举报。天津二中院反腐倡廉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全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社会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率有了显著的提升。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管理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在往年认真抓好廉政责任落实的基础上,去年又在科长、审判长中推行了监督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使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实现全覆盖。完成了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市委政法委、上级法院对院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天津二中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受到上级机关的赞扬。
    (二)坚持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广大干警廉洁守纪意识有了新提高
    认真落实廉政教育日制度,强化干警纪律意识廉洁观念。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教育,集中组织干警观看了《四风之害》、《严守党的纪律》等警示教育片,参观了平津战役纪念馆、石家大院和周邓纪念馆等教育基地;针对节日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及时开展节前教育,进行廉政提醒;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举办了“我爱我家”家属助廉日、新春慰问信等家庭助廉活动,得到广大干警及家属的支持和拥护。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强化干警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为民务实清廉观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和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聚焦“四风”抓整改,公正司法得到新提升
    院党组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着力点,积极开展“四风”专项整治工作,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办法》。院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部门认真贯彻抓好落实。2013年天津二中院全年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了54%,精减各种会议43场次,因公出国审批“零违规”。组织开展了会员卡清退、公务车清理及乱收费等专项治理活动,全院党员干部作出了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处理超标车7部,没有发生违规配车、滥用公车警车行为。组织开展了执法执纪联合大检查活动,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上级机关组织的明察暗访,对天津二中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干警执法作风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坚持从严治警,加大监督问责,“三大建设”取得新成果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2013年,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举报投诉114件,剔除不属纪检监察管辖及重复举报的,实际受理17件。对举报线索,做到主动核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进行诫勉提醒谈话35人次,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示、早纠正;坚持投诉举报季度分析制度、案件通报制度和廉政建设季度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形势,明确监督重点,抓好整改落实。加强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监督,对97场中介机构遴选进行了现场监督。认真落实人大、政协监督制度,完成第四届司法监督员聘任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庭审现场监督、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天津二中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审务督察、纪律作风检查,共开展巡查、督察201次,专项检查4次,强化纪律意识,提高干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五)强化源头预防,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在“十项机制”的基础上,对现行160余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合议庭职责落实、审判长联席会制、庭审随机评查、差错案件责任追究等机制。全年开展庭审评查38次,案件评查97件,合而不议、判后释法等专项检查1613件,文书评查7477件,与21个偏差以上案件合议庭成员进行了约谈,对问题案件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依据两部新诉讼法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对权力流程图进行再调整。这些机制措施的实施,从源头上进行有效预防,使廉政隐患“零点”方案更加完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对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存在队伍管理不严格,个别干警纪律观念淡薄、精神懈怠、迟到早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泄露审判秘密甚至索贿受贿、侵犯当事人或干警利益的反映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直接损害人民法院的形象,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务必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一年。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廉政隐患归零的从严治警标准和院党组“把准方向、积极作为、追求细节、重在落实”的工作思路,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聚焦中心任务,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用铁的纪律带出过硬队伍;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司法腐败现象,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以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清醒地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要将反腐倡廉建设与审判执行、综合管理等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好表率;其他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抓好工作的具体落实。要健全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严重违纪案件的部门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双追”。 
    (二)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确保党纪政纪的严格执行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无条件的,各部门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干警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广大干警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遵守办案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继续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坚决查处违反各项纪律规定的行为,坚决纠正对上级和院党组决策部署置若罔闻、敷衍塞责的现象,决不能让制度纪律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三)深入落实八项规定,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要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努力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最高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针对司法作风上的顽症痼疾开展专项整顿,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六个一律”纪律要求和任职回避、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规定,要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禁令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党员干部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规避组织监督、目无组织纪律、拉帮结派、自由散漫等现象和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礼金行为;坚决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慵懒散奢”等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少数干警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违规收费、违规使用公车、警车等问题,以维护政令条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司法廉政教育,加强教育管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学习教育日制度,抓好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推进廉洁司法专项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广大干警要自觉做到讲党性、懂规矩、守纪律,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党对政法工作的要求,增强转变司法作风、坚持廉洁司法的自觉性。要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碰触、制度底线不可逾越、廉政纪律高压线不能靠近”的观念,自觉抵制以案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和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筑牢不愿腐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家属助廉日和院领导春节慰问干警家属活动,筑牢不能腐的家庭防线。
    (五)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坚持惩防并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规划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和我市实施办法,以审判、执行工作和人权、财权、物权为重点,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将天津二中院惩防体系与反腐倡廉板块建设更加有机结合,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的落实,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实现管理监督精细化,筑牢不能腐的制度防线。
要进一步落实风险流程管理。纪检监察要会同各部门针对各岗位权力运行的不同规律和特点,调整审判、执行、行政管理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各项权力流程图设计,经主管院领导审核报院党组审议汇编成册,印发实施。流程就是制度,制度就要严格遵守。要完善司法鉴定跟踪管理制度,财管部门和各业务庭要加大对选定的中介机构公正履行职责的监督,坚决查处违法插手干扰司法的行为。进一步落实款物权责分离的管理机制,强化财务监管职责,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健全完善财物运行公示报备制度,管钱、管物的部门要以月为单位,将本月物品购置使用、库存结余及下月支出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定期通过设立的公示栏向全院干警公布并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完善“三公经费”审查报备制度,财务部门要以季度为单位,将本季度内“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向院长办公会进行汇报并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备案;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设立公示栏、曝光台,畅通对侵害干警权益的举报投诉渠道,严肃查处违反各项工作制度规定的行为。
    (六)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八项规定、严守纪律、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要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重点,加强各部门及人员遵守审判执行工作制度和行政管理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破窗效应”;要以公正廉洁司法为重点,加强审判执行人员落实违法干预案件登记备案、回避、防止利益冲突、案件全程留痕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消除不廉洁隐患;要以监督制约为重点,加强各部门履行职责,落实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的发生;要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加强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的监督检查,深化无违纪部门创建活动;要以阳光司法为重点,加强落实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以严纠“四风”为重点,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干警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队伍作风建设。要强化对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探索监督的有效方式,督促广大干警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继续深化联合检查、审务督察等工作,通过庭审检查、开门评审、发放作风监督卡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对天津二中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要按照上级要求,健全来信反映、信访举报、投诉专线、电子邮箱、投诉网站“五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建立对群众关切问题的快速回应机制,及时向当事人进行答复。 
    (七)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以零容忍态度铲除腐败现象
    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干警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利用审批权、执行权、管理权和工作便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侵占公私财物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故意隐瞒配偶、子女违反规定在辖区内代理案件和违规插手、干扰案件审判的行为。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对违法违纪线索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上报。对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查处、不报告的,要追究领导干部或纪检监察人员失职、渎职责任。同时,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保护好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八)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
    党的十八大会议对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做出了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院党组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守责任担当;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要严格落实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规范工作流程,把握新形势下的工作规律,查办案件做到依法依纪、合法合规。要按照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的标准,抓好专兼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和促进天津二中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的监督,坚持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为不断开创天津二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做出新的贡献!
 
摄影:戴伟东   编辑:曹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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