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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天津二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发布时间:2014-02-27 10:34:06 打印 字号: | |

 
图1:院长姚奎彦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表讲话


图2:市委第十一督导组组长高永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表讲话


图3:天津二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现场


图4:总结大会后进行民主测评投票

天津二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2月24日,天津二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市委孙春兰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天津二中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市委第十一督导组的全体成员专程到会指导。
    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奎彦同志代表院党组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总结。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制定了《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办法》,压缩文件数量8个,精简9次会议;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比上年缩减13.16%;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良作风,2013年当事人来信来电投诉总量和实际受理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6%和37%;拓展沟通渠道,天津二中院互联网站全年点击量超过140万次,开通官方微博两个月来,发布微博300余篇,粉丝数量突破24万,社会反响良好。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继续保持了优质、高效、均衡的良好运行状态,2013年综合评价指数排名在高、中两级法院中仍然保持第一;积极协调、多方联动化解社会矛盾,天津二中院连续四年没有进京访,信访积案为近五年来最少;调研工作再创佳绩,2013年天津二中院在全国法院第二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上,六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篇文章获得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3年会论文评选一等奖,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优秀组织工作奖",天津二中院在全国400余家中级法院学术水平排名两年来保持前四。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天津二中院"十项机制"基础上,针对审判权力运行路线,在案件合议、审判长联席会、案件评查、减刑假释以及财产保全等环节进行探索,不断深化公正司法机制建设,力求把审判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天津二中院系统化机制保障公正廉洁司法的经验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天津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经济时报》等媒体和人民网、中国廉政网等20余个网站,以头版头条或头版大篇幅进行报道,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姚院长对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在加强理论学习教育上下功夫。要持之以恒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核心价值观和司法职业操守。今年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积极开展好司法良知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抓好各项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二是要在加强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要更加强化问题导向、更加注重严格要求,在整改落实、正风肃纪上进一步解决作风建设中的顽疾和深层次问题。要建立健全全院干警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特别是要继续完善层级监督管理、随机庭审评查、减刑假释公开听证、错案责任追究、执行工作监督等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成果、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三是要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上下功夫。要系统总结天津二中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深入推进司法作风转变。要进一步养成亲民的作风,强化形象公正,正确理解"权从何来、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自觉防止和克服衙门作风,崇尚司法文明。要进一步养成廉洁的作风,坚决抵制各种消极腐败思想侵蚀,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始终保持手中的权力公正高效干净行使。四是要在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上下功夫。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仅是一个阶段的学习活动,更是长期的司法为民实践。要围绕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服务科学发展;要切实履行司法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密切关注民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市委第十一督导组组长高永志同志对天津二中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和讲评,对天津二中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提出了具体要求。广大干警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扎实贯彻落实,用良好的审判执行业绩来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新成效,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据院信息)摄影:初颖  编辑:曹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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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