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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 天津二中院加强窗口单位执法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3-12-26 10:31:30 打印 字号: | |

    信访接待室和诉讼服务大厅,是法院为民服务的窗口单位,执法作风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整体评价。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天津二中院进一步加强执法作风建设,根据自查和上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信访接待室和诉讼服务大厅卫生整洁、值班人员着装规范、便民设施维护到位为目标,及时查找不足,逐一分析原因,制定并落实措施,巩固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的成果。
    一是健全和完善相关规定,细化各项规定的落实措施。对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对照规定查摆问题,落实责任,强化窗口单位干警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对服务内容进行公示,增强服务的透明度。制作信访接待指示牌放置于信访接待室门口醒目位置,领导干部接待值班表张贴上墙,方便群众来访。
    三是严肃纪律,明确奖惩。严禁信访接待室和诉讼服务大厅的值班干警在值班期间阅读报纸、书刊或者从事无关的工作,严禁空岗、缺岗,在会议、学习期间指定专人值班,不停止接访工作。
    四是注重服务细节,提供优质服务。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随时做好信访接待室、诉讼服务大厅的卫生,美化服务环境,进一步落实信访接待室和导诉台处便民措施的维护,为有需求的来访群众提供水、纸、花镜等用品,方便来院群众使用。
    五是加强管理,建立庭长巡查机制。庭长定期和不定期对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室展开巡查,进行工作点评,督促整改措施的贯彻执行。
(据院信息)编辑:曹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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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