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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效果
  发布时间:2013-12-16 10:07:31 打印 字号: | |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团结带领全院广大干警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达到改进作风更亲民、服务群众更主动、社会公信进一步提升的目的。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水平。规范院党组、党支部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每月至少一次集中理论学习。改变以往学习理论、学习文件的单一模式,建立党组成员、党支部成员讲授机制,每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由一名成员针对一项专题进行研究和重点发言,学习组成员进行讨论、交流体会。教育培训部门科学制定计划,抓好组织推动,确保学习效果。
    二是坚持勤俭办事,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制定了《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办法》,从精简会议文件、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提出了18项具体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公务车辆配备标准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三是改进司法作风,努力提升为民司法的能力水平。紧紧围绕"权从何来、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开展群众观讨论活动,提升干警思想认识,真正做到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工作全过程。建立了庭审随机评查机制,改进了审判作风和质量。进一步完善了案件宣判的说理释法机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不断提高服务接待水平,让当事人感到及时热情、耐心细致。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传互联网、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来院观摩、邀请中央和我市主流媒体随时来天津二中院旁听案件庭审过程。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系统化保障廉洁公正司法。进一步完善保障公正廉洁司法的"十项机制",《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法院报》先后对天津二中院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报道。在审判效率方面,进一步完善"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工作,充分发挥案件速裁工作优势。在提高案件质量方面,实行随机组成合议庭制度,有效防止人员长期固定而形成"不当利益共同体";规范审判长联席会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其职能定位;建立人民陪审员遴选机制,保证陪审员充分参与庭审、合议;建立财产保全工作规范机制,进一步规范诉讼财产保全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院信息)编辑:曹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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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