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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发布时间:2012-09-23 21:08:20 打印 字号: | |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市委第十六指导组的指导下和我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我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党员干警队伍建设的实际,以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适应滨海新区大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为载体,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院党员干警全程参加,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

  院党组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十分重视。按照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高丽书记的讲话要求,我们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重点抓了六项具体工作,增强了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认真研究部署。针对滨海新区全部坐落在我院审判辖区的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以“适应滨海新区大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为载体,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按照“三个重在”原则, 提出了要着力查找和解决的“七个方面的问题”,即思想上适应不适应“三个至上”的新高度、观念上适应不适应“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和“四个率先”的新要求、工作上适应不适应争创一流的新形势、作风上适应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能力上适应不适应干事创业的新标准、管理上适应不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变化、班子建设上适应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新目标。根据中央和市委的总体要求,确定了学习实践活动要达到的“七个更加”的目标要求,即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服务大局更加自觉、案件质量更加过硬、司法为民更加深入、队伍素质更加全面、综合管理更加规范、党组领导更加有力。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推动、检查、宣传和总结等工作。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教育干警积极投身到学习实践活动之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奎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计划按步骤地加以实施。

  二是搞好学习培训。采取普遍学习与集中办班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和我市有关文件选编,通读《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举办了院党组中心组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观看了市委书记张高丽同志在天津市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主要领导同志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录像和国家行政学院制作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讲座》。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奎彦同志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了专题学习报告。采取个人自学与精研细读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精研细读重点篇目,全面系统地把握科学发展观产生的历史背景、理论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努力提高学习的质量。采取思考讨论与撰写体会相结合的方法,引导党员干警认真思考怎样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等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全院干警先后撰写学习体会300余篇,其中4篇分别在《天津日报》、《人民法院网》和《求贤》、《天津工作》杂志上刊发,使学习培训既有深度又有广度。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紧紧围绕“适应滨海新区大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这个载体,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创新信访工作机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开创诉讼调解工作新局面、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等方面,确定了21个调研参考课题,其中6个课题由院领导负责,15个课题由各部门负责。六名院领导按照课题分工,深入分管部门开展调研,主动到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深入了解审判工作遇到的难点和矛盾,查找我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的差距,思考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各庭、队、处、室围绕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点和矛盾展开调研,努力把影响和制约我院发展的突出问题查细找全,把指导思想、服务意识、审判作风等方面的原因辩明析透,把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定准夯实,形成了一批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成果,使调查研究的过程成为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过程。

  四是分析查找问题。围绕院党组提出的要着力查找和解决的“七个方面的问题”,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从我做起,主动揭露矛盾,勇于自查自纠,注重从思想和工作两个方面,认真清理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问题。各部门分别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干警集体“会诊”,真心实意交换意见,开门见山指出不足,进一步统一了对问题的看法。院领导按照分工参加各联系点的支部分析会,帮助党支部和党员干警查找问题和不足。职能部门通过开展庭审观摩和评查案件及裁判文书活动,及时向合议庭和承办法官指出存在问题。党员干警针对自身存在问题,从主观世界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撰写个人分析检查发言提纲,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打下了基础。同时,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梳理归纳的34个具体问题,透过存在问题反思深刻教训,透过群众呼声反思领导责任,透过个别现象反思整体差距,努力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析透,把整改措施定实,形成了《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成为推动我院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五是狠抓整改落实。为了确保我院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的顺利实施,努力使我院各项建设走在全国中级法院前列,我们依据院党组《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确定了深入整改的32条措施和集中整改的8条措施,做到了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明确,对整改落实作出了公开承诺。坚持边学边改、立查立改、集中整改与深入整改相结合,下大力解决影响制约我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围绕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坚持用“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统一认识,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和法治理念;围绕解决观念上的问题,举办了正确认识国情、市情、民情报告会,提高了服务滨海新区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围绕解决工作上的问题,提出了“四升四降一缩短”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了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质量;围绕解决作风上的问题,开展了“为企业办实事、为群众解难题”活动,做到了亲民、便民、为民、护民;围绕解决队伍上的问题,完善了竞争上岗、考核激励等机制,营造了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和风正、气顺、心齐的氛围;围绕解决管理上的问题,推行了寓管理于服务中的办法,加快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围绕解决领导班子自身问题,狠抓了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养成了求真务实的作风。通过狠抓整改落实,查找出的34个具体问题已经解决33个,还有1个正在解决当中。

  六是完善体制机制。从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调整配备了队伍,完善了便民服务、导诉咨询、司法救助等功能,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了良好条件。按照精简、管用的原则,对我院2006年以来制定的规定、措施和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保障滨海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审判执行的指导监督工作规定》、《关于加强案件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完善了诉讼服务机制、程序分案机制、执行通报机制、案件会审机制、监督制约机制、信访责任倒查机制和与辖区法院信息沟通机制。废除了《关于定期报告审判工作事项的规定》。确保体制机制更加有利于贯彻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更加有利于保障滨海新区率先发展,更加有利于促进我院各项建设。我们着力完善审判体制机制的做法,被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推广。

  二、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收获

  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收获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全院党员干警特别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的坚定性进一步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和规范司法实践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做到了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广大法官和干警在司法活动中,坚持秉公用权、依法办案,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努力做我市特别是滨海新区发展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去年,我院共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感谢信40多件。

  二是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来,广大法官和干警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自觉把我院建设当作滨海新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把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纳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大局来考虑。主动与29个党政机关、9个辖区基层法院、18家企业沟通联络,了解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司法需求,加强对倾向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研讨,及时统一裁判标准,有效防止了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问题的发生,为滨海新区深化开发开放和综合配套改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三是案件质量更加过硬。坚持把审判和执行作为法院的中心工作,围绕实现院党组提出的“四升四降一缩短”的要求,广大法官和干警着力提高办案质量,既依法公正裁判,又注重化解矛盾,千方百计做好调解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面对国际经济危机,认真贯彻我院保障滨海新区发展的十项措施,积极稳妥地审理涉及我市和滨海新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案件,为实现市委“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要求做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1928件,同比增长28.07%,结案率为90.96%,同比上升9.91个百分点,增加结案2614件,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平均审限缩短了5天,各项指标都达得了预期的效果。尤其是成功调解了争议长达九年、多家媒体报道、曾经轰动一时的乔红霞等人与青岛澳柯玛集团的经济纠纷案,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相关省、市领导的肯定。

  四是司法为民更加深入。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全院党员干警不断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自觉把人民群众最期待、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司法活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工资、工伤、医疗、赡养、农民工权益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利益等案件,把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执法办案,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起诉权、举证权、陈述权、知情权等权利。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150多万元,为地震灾区捐款16万多元、捐赠衣被近300件,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五是队伍素质更加全面。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干警队伍的思想水平进一步提升,运用科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指导规范司法活动更加自觉。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把握建设大局、把握社会矛盾、把握社情民意、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更加全面。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做到工作扎实、作风务实、庭审规范、风纪严整、形象公正。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三案”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涌现出一批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有11个集体、27名个人立功受奖。司法警察支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邱健被中央政法委评为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个人。

  六是综合管理更加规范。我们把加强干警的选拔、培训和监督纳入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配合市委组织部公开选拔了1名副局级领导干部,调整了7名中层正职,配备了5名中层副职,调配32名干警充实审判一线,做到机构设置更加合理,职责分工更加明确,人员配置更加优化。积极推进电子档案建设,更新综合信息系统,办公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保障更加高效有力。在审理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受贿、滥用职权案中,院领导指挥到位、组织得力,庭审宣判工作准备充分、把握精确,服务保障工作协调一致、万无一失,安全保密工作方案周密、措施得当,受到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表扬。

  七是党组领导更加有力。院党组更加重视理论学习,学习制度健全,学习计划落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善于抓大事、议大事,决策民主,领导科学,工作思路清晰。班子成员思想先进、眼界开阔,作风正派、团结紧密,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精神状态好。坚持廉洁自律,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保持了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得到的启示

  回顾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我们从中得到了五点启示,为推动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经验。

  一是必须深入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树立科学发展新理念,开拓科学发展新境界,是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我们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采取中心组学习、座谈会讨论、局域网交流等形式,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在促进科学发展上形成了高度共识。自觉用“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和“四个率先”要求统一思想,主动深入滨海新区和保税区了解司法需求,依法对土地整合、房屋拆迁、金融风险防范、危险建筑物排除等工作建言献策,在服务滨海新区和我市发展大局上形成了高度共识。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完善诉讼服务功能,让当事人感受人文关怀;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充分尊重当事人民主权利,做到思想上为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在贯彻以人为本上形成了高度共识。坚持“先调解后开庭”,进一步拓展调解方式,注重用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判前说理、判后释法工作,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推动社会和谐上形成了高度共识。树立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的理念,启动信息化建设工程,建立电子档案系统,改革车辆使用规定,推行程序分案规则,明确业务培训规定,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警示监督体系,在提高服务水平上形成了高度共识。

  二是必须严格党内生活。院党组和各党支部把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解决突出问题、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党性锻炼的有效途径,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保证了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党组、支部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主动分析检查了自身存在的理论学习时紧时松、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工作作风有待深入、解决难题需要加强等问题,从主观世界和党性观念上剖析了根源,提出了整改提高的具体措施。党组成员、党员干警敞开思想,主动分析检查分管工作和自身建设存在的不足,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党组成员和党员干警之间直言不讳提意见,开诚布公话批评,坦荡胸怀谈建议,形成了浓厚的民主氛围。党组、支部书记闻过则喜,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党组成员和党员干警之间的批评客观公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大家不因任职时间长就摆老资格,也不因参加工作时间短就碍于情面,在相互批评中受到了教育,在真诚帮助中增进了团结。在分别讨论党组和支部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时,党组成员和党员干警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刻剖析了原因教训,提出了整改提高的具体措施。党组、支部书记讲评班子成员和党员干警敢于较真,既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又认真指出存在的问题;既从深层次上分析了原因,又帮助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使参加组织生活会的过程成为经受党性锻炼的过程。

  三是必须突出实践特色。实践性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特征。我们把实践特色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坚持做到注重应用、注重落实、注重实效。学习讨论突出实践特色,在通读规定学习文件和篇目的基础上,举办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组织领导干部对重点篇目精研细读,带着问题思考讨论,向党员干警解难释惑,认真清理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思想认识问题,保证了学习讨论的高质量。调查研究突出实践特色,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创新信访工作机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开创诉讼调解工作新局面、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等方面,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思考加强我院工作的思路和对策,为查找和解决问题打下了基础。查摆问题突出实践特色,根据院党组确定要着力查找和解决好“七个方面问题”,全院党员干警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个人查、党员帮、领导点、群众提等多种形式,从思想和工作两个方面,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教训,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受到了教育和警示。整改提高突出实践特色,在边学边改、立查立纠的基础上,我们以开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和“为企业办实事、为群众解难题”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院党组整改落实方案和集中解决问题的措施,下大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同时,采取“五定一包”方式,即定承办人、定执行期限、定执行措施、定督办领导、定目标责任和重点案件领导包办,集中清理执行积案137件,执行结案率达61.22%。2009年2月5日,《人民法院报》以“用‘换封’方式盘活资产,执结3.5亿标的积案”为题,报道了我院成功执结天津欧尚超市诉天津隆迪公司经济纠纷案的做法。

  四是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根本保证。我们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始终坚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学习调研阶段,我们组织召开干警大会,用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教育引导大家积极投入学习实践活动之中;召开了3个分别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监督员参加的座谈会,对210名当事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228条,为找准存在问题打下了基础。在分析检查阶段,通过开展群众性谈心活动,发动党员干警为我院建设建言献策,保证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党组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组织民主评议,反复修改完善,使之成为推动我院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在整改落实阶段,围绕制定整改方案,我们指导各党支部认真讨论,积极建言,使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了“四明确一承诺”;为了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我们发动党员干警人人动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参加满意度测评的99名党员群众中,既有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又有审判一线干警;既有服务对象代表,又有法律专家学者;既有人大代表,又有政协委员,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五是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推动我院科学发展。鉴此,我们按照院党组的部署要求,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协调互动,全面落实。为了解决好工学矛盾,许多干警按照“五加二、白加黑”要求,白天外出执法办案,晚上加班学习文件,有时双休日都不休息。部门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审判业务又抓实践活动,做到了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院领导不仅指导各联系点抓好学习实践活动,还指导各联系点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促进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同时,我们还利用院局域网、电子显示屏、值班日报、《滨海司法》杂志和地方各类报纸等媒体,搞好宣传配合工作,及时公布活动方案,刊登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保证广大干警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编发学习实践活动专刊32期,其中1期被市委转发,2期被政法委转发,3期被市高院转发。

  四、学习实践活动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

  学习实践活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由于学习培训的时间比较短,少数干警在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上做得还不到位;整改落实工作刚刚全面展开,一些问题集中解决之后还会在工作中出现反复,巩固和提高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任务还相当繁重;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并根据实践要求不断进行修改完善,才能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为了巩固和提高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我们将认真落实院党组《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着力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我院建设的正确方向。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警,引导党员干警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自觉做到爱党忠诚,听党指挥,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任何政治风浪的考验,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注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一党员干警的思想,引导党员干警坚定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认真贯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司法活动的自觉性。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培养高尚的职业情操,牢记根本职能,自觉爱岗敬业,甘于吃苦奉献,把满腔热情转化为“司法为民”的行动。大力弘扬法院文化,激励干事创业斗志,增强争当一流信心。

  二是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为滨海新区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和“为企业办实事、为群众解难题”活动,认真落实我院《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保障滨海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稳定经济形势的需要出发,以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目标,采取先期介入、先期研究的方式,积极稳妥地审理好关系我市和滨海新区建设发展的案件。加强对涉及滨海新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案件的督查督办,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妥善处理企业之间的纠纷,注意劳资双方利益平衡,积极维护滨海新区社会稳定。通过加大破产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力度,保护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服务滨海新区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对基层法院的指导作用,选择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和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建立健全防止因资金紧张、经营艰难的债务人外逃预警机制,千方百计处理好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努力实现院党组提出的“保经济发展、保和谐稳定、保民生民权、保公平正义、保清正廉洁,自身建设上水平”的工作目标。

  三是认真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又尽可能地减少社会对抗,千方百计增加和谐因素,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企业的保护力度,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评估。慎用强制措施,拓宽担保方式,积极妥善地处理企业间的债务纠纷。加大破产案件的审理力度,规范执行清算程序,依法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发展壮大,实现民事审判案结事了。切实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为突破口,千方百计解决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我院《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规定》,加强信访工作流程管理,健全司法主导下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调解、协调、和解等多种手段,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非正常访和进京访,确保在全国、全市重大活动期间零上访。

  四是贯彻落实司法为民方针,积极保障和促进民生。以开展“让人民群众满意”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营造为人民司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诉讼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在联系人民群众中的纽带作用和桥梁作用,努力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以市委确定的20项民心工程为重点,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审理好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和农村社会服务制度等案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打官司难、执行难等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时的司法救济保护民权,以快速的审判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把以人为本贯穿到司法活动的始终。认真审理好涉及民生的工资、工伤、医疗、赡养、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利益等重点案件,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努力实现劳资双方利益平衡。关注和保护弱势群体利益,认真落实司法救助的各项措施,对困难群众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让没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人打得赢官司。

  五是强化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严格执行我院《关于对审判、执行工作指导监督的管理规定》,加强院长、主管院长、庭长、审判长的层级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立案标准和审批程序,不断提高立案水平和效率。认真落实我院《关于加强案件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的各个方面、各个程序、各个环节,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认真落实我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工作的意见》,对被改判发回、再审、重点涉访等案件,指定专门合议庭集中审理,严格限定发回重审的事由,避免发回重审的随意性。加强审限管理,严格报延、中止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案件审查、评查、督办工作,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错必纠、当罚则罚,防止发生问题。加强诉讼财产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程序。稳步推进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办公信息化水平。

  六是按照“三个一流”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干警选拔工作,注重从源头上确保干警高素质。抓好法学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警认识和把握发展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的能力和领导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强化绩效考核工作,激发争先创优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结合市高院开展的“廉政建设年”,在我院开展“廉洁法院”建设活动。通过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以确保司法权力正确行使为核心,以杜绝“三案”为重点,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我院“六个一律”廉政警示。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努力实现“零违纪”的目标。

  七是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为目标,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载体,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引导班子成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增强服务和保障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确保党组决策科学、领导有力,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求真务实,深入调查研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切实把握领导工作的主动权。搞好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工作,推动我院建设全面发展,努力实现我院工作上水平、争一流的目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廉政建设年”和“廉洁法院”建设活动,带头遵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我院“六个一律”廉政警示,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五、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建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推动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关键是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经常化。现从我院实际出发,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出如下建议:一要坚持理论学习经常化。每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干警实际,制定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安排意见,严格落实考勤登记、形势分析、笔记展评、座谈讨论、体会交流等制度。注重把理论学习、政治教育与学习贯彻中央、市委的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学习教育的质量,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二要坚持整改提高经常化。按照抓反复、反复抓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经常组织干警开展对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打牢工作基础。严格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督办、评查、案件审批、提交审委会审议案件的质量,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加强党内监督、纪检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司法权力公正、高效、干净运行。三要坚持工作考评经常化。把广大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情况,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经常性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结合起来,形成科学有效的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干警业绩档案。坚持把考核情况作为干警提升使用、晋升职级、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使之成为广大干警争先创优的不竭动力。集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已经告一段落,抓好整改落实的工作任务依然繁重。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积极进取,有所作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贯彻院党组的工作部署与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巩固学习实践成果,推动我院科学发展,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全面提高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的质量,为打造新滨海、建设新天津、实现新跨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组宣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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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