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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理怀疑大讨论为抓手 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2-09-23 21:07:26 打印 字号: | |

  二中院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学习贯彻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规范》三个文件为契机,在全院干警中深入开展“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提高司法公信力”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日常养成,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着力为院党组提出的“六个新作为”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为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深刻领会文件精神。通过宣讲辅导、讨论交流等形式,积极引导全体干警全面掌握三个文件内容、正确把握文件精神、增强贯彻落实自觉性。严格遵守关于法官不得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配偶子女为律师的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积极开展执行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二中院“六个一律”等纪律要求,加强对法院内部人员的约束,从源头上筑牢防止人情干扰的“隔离墙”,减少和消除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及案件当事人合理怀疑的发生机率。在学习文件、深化认识的基础上,以部门为单位,紧紧围绕如何正确理解“权从何来、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怎么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工作全过程、当前法官在业务技能上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等议题,广泛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着力转变不符合人民群众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确保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机制。院领导分工参加有关部门的讨论活动,听取大家对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由职能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搞好对照检查。对照三个文件精神,认真剖析工作中的不足,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工作态度上的问题:如服务不热情,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拖”;工作不到位,缺乏判前说理、判后释法,图省事简单地一判了之;庭审不规范,举止不端正,说话不文明等。审判作风上的问题:接待当事人不能一视同仁,甚至接受当事人的宴请、礼品;法律文书不严谨,甚至出现低级错误等。能力水平上的问题:如裁判文书缺乏针对性的释法明理,对有争议的证据不加分析认证地采纳与不采纳;庭审驾驭能力不强,缺乏诉讼指导能力,对当事人诉讼权利保护失衡失当等。制度机制上的问题:如部分责任分工不明,相互推诿,导致结合部工作出现漏洞;上下级法院、法官缺乏沟通机制或是沟通不到位,二审案件特别是发改案件,上下级法院执法尺度不统一而导致同案异判等。

  三是加强工作规范。加强行为规范,重点规范着装佩饰、言行举止和服务态度,树立亲和、信赖、敬重的良好形象。加强工作规范,重点规范接转电话、信访接待、庭审活动和宣判工作,尽量减少和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不满情绪,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加强责任规范,重点规范法官案件接待责任、部门领导信访接待责任、立案庭信访服务管理监督责任和信访工作问责追究责任,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一抓到底、监督到位、追责严肃的工作局面。此外,不断提高法官审判经验、司法技巧及裁判文书说理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和诉讼指导能力。通过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努力减少或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切实把三个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达到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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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