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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多措并举努力消除合理怀疑
  发布时间:2012-09-21 17:03:4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最高院群众观点大讨论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二中院在全院干警中广泛开展“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提高司法公信力”专题大讨论活动。着力为院党组提出的“六个新作为”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为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根据大讨论检查出的在工作态度、审判作风、能力水平、制度机制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努力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认真学习《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法官法》等制度,严格遵守关于法官不得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配偶子女为律师的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积极开展执行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最高院“五个严禁”和二中院“六个一律”,加强对法院内部人员的约束,从源头上构筑起防止人情干扰的“隔离墙”,排除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及案件当事人合理怀疑的机率发生。

  二是加强职业操守约束。加强行为规范,重点规范着装佩饰、言行举止和服务态度,树立亲和、信赖、敬重的良好形象。加强工作规范,重点规范接转电话、信访接待、庭审活动和宣判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不满和诋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加强责任规范,重点规范法官案件接待责任、部门领导信访接待责任、立案二庭信访服务管理监督责任和信访工作问责追究责任,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一抓到底、监督到位、追究严肃的工作局面。

  三是落实司法公开举措。逐步加大二中院裁判文书上网比例,建立典型案例查阅制度,通过互联网等宣传平台加强典型案例公布,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认同。做好审判工作白皮书及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将法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各种规范性文件和审判指导意见、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以及案件审判情况、审判管理制度规范以及与审判相关的其他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开。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参与案件审理全过程,充分利用互联网络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对工作的监督。

  四是完善内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案件流程管理、行为规范管理、案件审核把关、信访评估等工作机制,并加大对违反相关管理机制的惩处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堵塞漏洞、规范工作,以减少、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的各种诱因。进一步完善以案件收结均衡率为核心指标的审判质效预测、调控和评价体系,以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衔接合议庭、审委会两级审判组织的案件层级把关制度,以二审发改案件“两评两审一通报”制度为载体的上下级法院沟通协调机制,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等,通过监督管理等多项机制的建立规范审判行为,改进审判作风,保障审判质量和效率。

  五是提高法官业务技能。法官的业务技能是办好案件的基础,要增强法官审判经验和技能,提高司法技巧和本领。要提高裁判文书说理能力,增强庭审驾驭能力,增强说理释法和诉讼指导能力。通过工作中法官传帮带、庭审观摩、举办业务技能讲评等途径,不断提高法官司法技巧和说理释法能力,让当事人对庭审心服口服,达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效果。

  六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一方面,要突出法院队伍正面宣传,大力推介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树立人民法官秉公廉明的执法形象。另一方面,建立舆情跟踪回应机制,增加正面舆论效应。通过有效的宣传,营造全社会了解、理解、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舆论环境,要通过有效的方式与途径,让社会了解法院的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理解法官的苦境、压力以及法官解决纠纷的智慧与技巧,要通过主动的宣传,改观人民法院与法官的形象,提高司法的权威与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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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