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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426名“老赖”迫于信用压力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5-07-24 16:23:39 打印 字号: | |

 

     本报天津7月23日电 (记者  祖先海)今天上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严惩失信被执行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专项活动情况。截至2015年3月底,全市共有10人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人因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已判决被告人有罪的3案6人,正在审查起诉的11案11人。489人因妨害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司法拘留惩戒,公安机关正在配合查找。
    据介绍,自2013年10月1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开始实施到2015年6月,天津高院通过自媒体和本市平面媒体,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5860人次,有426名“老赖”被曝光后迫于信用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在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老赖”的信用惩戒作用的同时,天津高院还积极提升执行联动信息化水平,根据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特点,与有关单位共同开发了执行指挥管理系统。据了解,该系统已于6月15日正式上线试用,包括案件管理、司法查控、执行信访、司法统计等多个功能模块。同时,天津三级法院还加快了“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室建设进度,现有13家法院向最高法院申请开通了“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并正式运行,实现了对全国19家金融机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网络查询和冻结功能。
 
(转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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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