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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开庭,以司法守卫蓝色国土
  发布时间:2015-06-10 11:29:58 打印 字号: | |
 

    依法审理海南省三沙市的环境犯罪案件,是我国法律适用统一性在三沙地区的重要体现,更是践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义务的倡议。

    海南省三沙市三沙群岛人民法院日前在永兴岛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海龟案。被告人何某挺、何某端因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均被判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这是三沙设市以来,在永兴岛首次开庭审理案件,此案的宣判,也表明了三沙市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行为的决心。

    海洋问题不仅关系环境保护还关乎国家利益,特别是我国南海权益被不断侵犯的现状面前,如何守卫好这片蓝色的国土则是极其重要的课题。除了成立地级三沙市和加强防卫等政治军事手段之外,法治也应是捍卫南海主权和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方式,三沙群岛的首次开庭不仅具有法治意义还具有很强的环保及政治意义。

    在地广人稀的三沙市,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俨然是法治的焦点、难点问题,从三沙群岛的这次开庭审理的案件可以看出,这种与外国犯罪分子勾结贩卖海洋野生动物的案件具有很强的典型性。三沙群岛法院在永兴岛开庭审理该案,不仅依法追究了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更重要的是以公开开庭审理的方式为岛上渔民上了生动的法治课,让渔民充分认清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行为边界,培养他们监督举报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法治意识。

    面对南海权益争端,法治本身就是主权的象征之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规定各国有依据其环境政策和按照其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职责开发其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所以依法审理三沙市的环境犯罪案件本身就是彰显我国在南海地区的主权存在,本身就是我国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在三沙地区的重要体现,更是践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义务的倡议。三沙开庭审理贩卖海龟案开启法治保护南海环境的新征程,希望通过公开开庭的法治方式来守卫那片蓝色的国土,以捍卫主权和保护环境的决心来实现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 作者: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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