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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四起典型案例 肇事者拒不赔付获刑
  发布时间:2015-04-02 11:27:41 打印 字号: | |
2015-03-31 14:53:21
    中国法院网讯 (侯裕盛) 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四起典型案例。这四起案例为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张丰春与泰安市中心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赵春连申请执行张宇昊机动车交通事故案潘文才申请执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其中两起涉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案件引起媒体关注。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赵春连因受伤成为精神分裂,一级伤残。法院判决事故责任人张宇昊赔偿其各种损失129万。但是,张宇昊在给了20万之后不再出现了。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张宇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在另一起案件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参与招投标,公司老总被限制高消费,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判决得到履行。
    最高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介绍,目前,《强制执行法(建议稿)》的第六稿已经完成,但这部法律出台尚需时日。他表示建议稿实际上还没有列入立法计划,最高法院目前正在积极推动这项工作,估计还需要几年时间才能有实质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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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