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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积极应对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大幅增长态势
  发布时间:2013-10-23 16:33:2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天津二中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持续增长,诉讼标的额不断提高。经分析,一审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借贷人诚信缺失、企业或个人融资渠道缺乏以及公民风险意识淡薄等。为做好该类案件审理工作,天津二中院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撤力度。天津二中院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往往标的额较大,牵涉当事人众多。在收案大幅增长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应对意识,加强案件研判预警,对重大、群体诉讼加强诉讼风险评估,强化与上级法院沟通交流。在认真审查法律关系、查明借贷事实的基础上,先行调解、重点调解、全程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与自动履行。
    二是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债权人申请及时对负债企业或个人资产采取"保护性"查封,防止非法处置变卖,影响债务受偿。同时,对于有经营前景,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法偿还债务的企业,协调当事人采取"活查封"措施,既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又不影响债权得以清偿。
    三是严格甄别债务性质,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注重查明以下三方面情况,一是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关系,对两者关系的查明有助于法官对双方借贷的真实目的形成心证;二是借款人的借款目的、用途及方法,借款的目的及用途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属于非法;三是出借人的出借目的,主要是出借人是否知道借款人的借款目的、用途及与借款人是否恶意串通。涉及高利贷案件,对高额揽息、预先扣息的不合法行为不予保护,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防止出借人通过法院判决将非法利益合法化。
    四是加强对公民诚实信用观念、投资风险意识等方面的教育。
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巡回审判、裁判文书公开、典型案例宣传等宣传方式对群众进行教育,宣传民间借贷的风险,提高公民的风险意识。通过审判职能的正确行使,借助典型案例的宣传,进一步加大对借贷案件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教育公民预防民间借贷的风险,促进整个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进而减少纠纷的发生。
(据院信息)编辑:曹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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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