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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治顽疾 下猛药 扎扎实实改进作风
  发布时间:2013-10-11 11:43:06 打印 字号: | |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对法院存在“冷硬横推拖烦”、办事懈怠、执行难等问题意见较大,影响了法院与人民的感情联系和司法公信力。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中,市二中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即知即改,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一、治理态度冷漠,展现爱民热情。对待当事人态度冷漠是一个顽疾,时好时坏,开庭时不让当事人讲话,接待来访群众有时缺乏耐心,“冷硬横推脱烦”的衙门作风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二中院针对过去一抓就好,一放就坏的问题,从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建立了庭审评查机制。院班子全体成员、审委会委员和部分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庭审评查委员会,每周一次,从数据库随机抽取开庭一个月前的庭审实况录像,院庭两级领导当面了解法官表现,当场评查打分,评判结果公布全院,并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与晋职晋级挂钩。由于评查的当面性、随机性,消灭了监控死角,极大地改进了审判作风和质量。过去,少数法官判决案件后,不愿做说理释法工作,究其原因,有的嫌麻烦,图省事;有的能力弱,不会做群众工作,院里多次要求判后说理释法,效果不明显。为此,二中院从强化检查监督入手,进一步完善了案件宣判的说理释法机制,采取措施,原汁原味记录法官案件宣判时的说理释法情况,特别是对败诉方当事人的说理释法工作,将宣判笔录,入卷备查,定期评查通报,发现案件存在法官无正当理由不进行说理释法或说理释法工作存在明显失误的情况,确定为偏差案件,并由监察室、干部处和审判监督庭进行约谈。二中院还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聘请28人为司法监督员,定期和不定期邀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来院旁听庭审,利用互联网信箱,广泛听取各界意见,邀请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同时,加大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案件情况的甄别、审查、督办、处理、答复的工作力度,做到件件有处理,件件有答复,将维护群众权益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二、治理办事懈怠,实现办案高效。个别案件效率不高,案件久拖不决,曾使群众意见较大。二中院闻过即改,进一步严格审限管理,尽量减少案件报延、中止和扣除。继续巩固防控、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督办领导”,防止边清边积。针对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工作,充分发挥案件速裁工作优势,将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法官调配充实到速裁工作岗位,加强速裁审判业务培训,从法律法规知识和庭审技能等方面提升审判人员综合素质,收到明显成效,截止三季度末,速裁审判庭结案均衡率为98.6%;同比提高39%,案件审限平均审限11.9天,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过去对在押犯人的减刑工作一直停留在行政审批的工作方式,这样做法官省事,但弊病很多,使司法监督流于形式。现在,二中院创新司法监督审查工作方式,深入监区对减刑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全面听取监狱、检察机关和罪犯本人及同监区罪犯多方面意见,并在审理后做裁定前,到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张贴公告,对拟减刑、假释人员悔改表现、减刑假释的依据和理由等情况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同时积极开展加访帮教工作,促进了犯人改造,受到监狱、检察机关,以及在押犯人的一致好评。
      三、治理责任缺失,确保公平正义。有的法官因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案件处理质量不高、效果较差。在教育活动中,二中院提出了“不让任何一个裁判违背职业道德、法官良知,不让一件拿不准的案件轻易出手”的要求,并形成了整体改进的工作措施。针对合议制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合议职责落实机制,打破以往合议庭组成的固定化模式,实行定期随机组成合议庭机制;针对案件审理存在的合议庭“合而不议”、“名合实独”易造成“承办人一个人说了算”的问题,规定合议庭人员对案件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负同等责任;要求书记员对合议情况进行“原汁原味”如实记录,并加强合议评查,凡经评查确认存在“合而不议”问题的案件,不论实体结果是否正确,一律实行责任追究。完善细化考核办法,将以往仅考核案件承办人的单一制考核,转变为考核个人和将合议庭作为独立考核单元相结合的二元制考核,做到责权利相统一。针对裁判文书错误影响司法形象的问题,二中院从治本入手,以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传互联网形成解决文书差错的倒逼机制,促使法官自觉提高文书质量。进一步加强错案追究,对于出现差错的案件,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考核扣分、停止晋级一次、调离审判工作岗位、清除出法院队伍等处理,积极探讨实行错案责任追究终身制,办案人员对于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四、治理执行难,保障权益兑现。执行难一直是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为保证执行工作的效率效果,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二中院有针对性地打出一套提高执行效率效果的组合拳。为防止消极执行问题,改变传统的“一人一案一包到底”执行模式,率先在天津法院系统采取了分段执行机制,形成各段工作互相促进,不同环节互相监督的工作模式;对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对终结条件、流程、文书规范实行严格管理,防止随意终结;配合一年以上未结执行积案的清理,建立长期未结执行案件的长效评查机制,促进审判执行质效进一步提高。为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启动诉讼财产网上竞拍机制,对于民事执行中需要变价处理的涉诉财产,依托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挂牌竞价进行拍卖,确保实现财产价值的最大化。为有效加强风险防范,选取执行难典型案件,加大普法宣传和风险提示力度,帮助企业和群众从源头上预防执行风险。同时,继续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执行阳光工程”,及时向当事人告知执行进展,全面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据院信息 编辑 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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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