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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积极开展裁判文书上传 互联网工作以公开促公正
  发布时间:2013-08-20 09:11:01 打印 字号: | |

    裁判文书公开是强化社会监督、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天津二中院自2013年7月1日起,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通过本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已生效裁判文书,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登陆天津二中院网站,随意查阅、监督和评价天津二中院的案件审理工作。目前,已经有部分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裁判文书上传至互联网。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严把文书制作关。自2012年7月份,天津二中院即将全部裁判文书上载于我市法院二级专网,为裁判文书上传互联网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7月1日开始,天津二中院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传互联网工作,对裁判文书的制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通过强化合议庭职责、严格审批程序和裁判文书评查工作,加强裁判文书制作的事中和事后监督,裁判文书质量明显提升。
    二是科学设定指标。结合天津二中院工作实际,事先核定了各业务庭上网文书的指标数,要求各业务庭按结案数量的比例报送上网文书。随着工作的推进,天津二中院将逐步加大裁判文书公开的力度,实现除按规定不宜公开的特殊情形外,生效裁判文书原则上全部上载于互联网。
    三是严格审核程序。制定和完善了关于裁判文书的制作、审批、上传审核等一系列制度和工作机制,对裁判文书上网的范围、公布前的审核程序、不宜公开信息的技术处理、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告知及保障、文书上网后的跟踪处理、组织机构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据院信息) 编辑:曹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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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