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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一季度审判质效指标稳中有升实现良好开局
  发布时间:2013-04-08 09:51: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津二中院召开一季度审判执行工作分析会,通报了全院及各业务庭审判质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各项指标表明一季度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持续保持优质、高效、均衡的良好运行态势。
   一是审判效率大幅提升。一季度二中院新收案件3132件,同比增加161件,增幅达5.42%。在一季度有效工作日相对较少的情况下,未结案件控制在1200件以下,为全年实现案件收结均衡奠定了良好基础。平均审理执行天数为39.6天,同比减少3.1天;当庭裁判率72.45%,同比上升27.01个百分点;延长审限未结比0.59%,同比降低3.44个百分点;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21件,积案率0.99%,同比降低0.04个百分点;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9.81%,同比上升0.41个百分点,以上五项指标均呈增益效果。
   二是审判质量持续提高。一季度二中院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06%,同比降低0.01个百分点;立案变更率为零,保持低位运行;裁判文书差错率为1.20%,同比降低0.15个百分点,案件裁判整体处于高质量的平稳水平。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5.63%,同比上升33.57个百分点,除调撤案件等要求不陪审的案件外,一审案件实现了全部陪审;二审开庭审理率达96.45%,同比上升12.92个百分点;再审审查询问(听证)率为100%,同比上升15.49个百分点,案件审理更加公开、透明。
   三是审判效果明显增强。一季度一审服判息诉率为74.68%,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再审审查率为11.28%,同比下降3.85个百分点;信访投诉率为0.04%,同比下降0.19个百分点;自动履行率为41.35%,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调解率、撤诉率分别同比上升1.14个百分点和1.10个百分点,案件裁判效果得到当事人的普遍认可,进一步促进了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据院信息 编辑:杨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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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