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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大力加强工作人员着装管理
  发布时间:2013-04-12 09:37:48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着装,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树立法院工作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天津二中院加强教育引导、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专门下发《通知》,组织广大干警学习《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让大家深刻认识到统一、规范着装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作风养成的重要形式;更是助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必然要求。
   二是严格着装要求。结合最高院、市委政法委和市高院对人民法院开展的审务督查和干警警容风纪督查活动,要求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着装制度,将规范着装行为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凡配发服装的法官及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期间,必须按照各自职责规范着装,做到着装整齐、仪容整洁,举止端庄、精神振奋,树立统一规范、庄重严谨的良好法官干警形象。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建立日常着装检查制度,指定一名中层领导干部负责每天对本部门所属人员着装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政治部干部处作为着装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着装督察工作,采取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等形式,加强对本院着装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着装规定的,视情节分别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告诫、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对领导干部明知本部门工作人员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制止、不处理,检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检查结果纳入季度绩效考评和年终综合考评。(据院信息 编辑:杨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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