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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树立"公正高效"品牌意识 努力打造优质司法产品
  发布时间:2013-04-12 09:36:40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天津二中院召开第一季度审判执行工作分析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奎彦代表院党组就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切实做好二季度审判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全院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我市"促惠上"活动切实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强化"公正高效"的品牌意识,为社会提供优质司法产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公正高效"的品牌意识,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首要的价值追求,牢固树立"公正高效"的品牌意识,不让任何一个裁判违背职业道德、法官良知,不让一件"拿不准"的案件轻易出手,不让任何一件司法产品是"残次品"。一是创新工作机制,营造科学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司法产品。 二是将"优质高效"落实到个案,保证每一个案件的处理实现公正,同时增强社会公众对案件裁判的认同与接受,全面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对疑难复杂有争议的案件要认真研究,谨慎裁判。对案件裁判严格把关,决不让有瑕疵错误的案件走出法院。三是各部门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不断查找差距,总结经验,提升工作能力,促进裁判质量,确保案件处理"优质高效"的司法品质。
   二、围绕"促惠上"活动部署,积极做好司法服务保障。我市深入开展"促惠上"活动,是应对严峻复杂国内外经济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中央对天津定位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二中院积极做好司法保障:一是坚持能动司法,促进经济结构优化与经济实体发展。针对目前世界经济形势不容乐观,我市经济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面临挑战的情况,充分发挥法院的服务职能,做好法律保障,创造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司法环境,从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企业发展、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处理好每一个具体案件。二是抓好执法办案,对涉及滨海新区发展的大工程、大项目案件,妥善处理,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抓好信访接待,畅通群众维权通道,深入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既不能让闹访的人在法律上占便宜,也要认真审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有错必究。四是抓好调查研究,加强对全市经济发展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政策、措施以及可能发生风险的提前研判,提高调研与司法建议的前瞻性、针对性与实践指导性。
   三、坚持机制创新、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案件质量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把好案件质量关,向细化管理要"红利",向机制创新要"红利"。一是继续细化落实层级管理。将审判绩效考核指标层层量化,从审判委员会和院领导的决策管理,到审判管理部门和庭长的职能管理,到审判长及法官、书记员的自我管理,做到层层职责明确、层层严格审核、层层与个案质量挂钩,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失职要问责,促进全体干警在审判工作中重质量、办好案、履好责。二是继续完善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在对审判运行全程监管、重点环节专门监管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庭审评查工作,在规范庭审基础上,加大对案件裁判结果的考察力度,将庭审评查工作作为发现问题、发现人才的重要途径。加大对裁判文书论理的评查力度,做到裁判结果依据充分、说理全面、水到渠成,有效提升案件裁判质效。三是继续强化合议庭职责。完善与落实近年来我院在解决"合而不审"、"合而不议"方面的相应机制措施,对个人发改案件达到一定比例的审判人员进行相应处理,使审判人员及时吸取教训,增强工作责任心。四是继续加强审判绩效考核管理。向全院干警发放《审判质效指标释义读本》,为各业务庭有效调整重心,高效开展审判提供参考。继续推行赤字通报制度,对未完成的指标亮"红牌",激发和调动各业务庭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进一步提高效率意识,深入推进均衡结案。将工作重点从保证案件收结均衡向保证各月结案均衡进行扩展,找准两个均衡的平衡点。在此基础上,强化审限意识,不仅关注报延案件,也要关注扣除和中止案件,对已结案件及时归档,从缩短案件实际审理执行天数入手,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继续关注积案清理与预防,对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定期通报督促,加大结案力度。加大执行力度,对"老赖"等类型当事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重点加大对个人的处罚力度,促进案件及时有效执结。(据院信息 编辑:杨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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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