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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人民陪审员的声音】让人民参与陪审是个好制度
  发布时间:2013-03-13 16:18:54 打印 字号: | |

二中院人民陪审员 公司职员王德明

   2012年我有幸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选任为人民陪审员。谈到我的陪审感觉,总的来说,就是二中院领导、各部门的法官对人民陪审工作十分重视,尤其是十分注重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同时,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方式、庭审行为和通知方式。从庭审、合议、意见反馈等方面管理并服务,让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更加有效地参与案件审理、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
   可以说,二中院建立了一套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来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权利。半年多来,我参与审理的民事、刑事案件不少。总的来说,对这半年多的陪审工作我有四点体会:一是尊重,就是在裁判评议表决上充分地尊重了我作为陪审员的审判权。每个案件,法官们都很认真地对待我提出的意见、发表的观点,合议的时候也是严格地按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则,使我感到我的工作是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而不是流于形式、走走过场;二是强化,就是陪审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得到强化。在我办案的时候,我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我们同法官一样受到工作纪律的制约、同法官一样受到审判程序的约束,我们也是审判人员而不是座在庄严的法庭上看热闹的。这给了我很强的责任意识和荣誉感,我能感受到案件给我的压力,更能感受到案件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渴求。三是积极,就是我们陪审员既然有了这个责任有了这个陪审权,就该主动把岗站好,提前阅卷、提前了解案情,做好审判案件时的准备工作。四是主动,就是开庭前主动沟通,庭审时主动用自己的知识参与案件的调查,主动发挥陪审员的优势,主动参与对案件当事人的感化和教育帮扶。这四个方面的体会也正是我对二中院的陪审员工作机制的描述,正是有了这套工作机制,才使我们陪审员在审判中充分履行了审判职责,在合议庭讨论案件时,都能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让我们的陪审员工作有好的效果。
   最近,我与刑一庭林崑、姜伟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了一起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的案件,被告人韩军帅等四人涉嫌故意杀人、抢动等恶性犯罪。因案件重大复杂,犯罪手段残忍,林、姜两位法官十分重视,仔细讯问每一个犯罪过程和细节,同时对犯罪的证据进行调查。庭审中,被害人的亲属情绪十分激动,所以我们也需要进行安抚工作。因为案情复杂,开庭开到中午休息的时候还没有审完,林、姜两位法官匆匆吃了点饭,顾不上中午休息就又要返回法庭作受害人家属的附带民事陪偿调解工作。他们也曾提出过,让我到办公室休息一会儿,但是我一想到自己也是合议庭的一员,我也是法官,就该跟他们一样,他们可以加班我也可以。这个案子审判结果大家都可以通过判决书看到,但是大家看不到,因为我们的安抚工作使被害人家属的心理获得了安慰,因为我们的教育工作使罪犯万分懊悔。
   我感到,这一个案件的好结果与这种专业法官加我这个老百姓的组合形式有关系。我也相信,人民陪审员这个工作机制能够让越来越多的刑事、民事案件都取得矛盾化解的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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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