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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扎实推进各项举措 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发布时间:2013-02-19 15:13:09 打印 字号: | |

   2012年,天津二中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工作,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的工作方针,以实现"七个再上新台阶"为工作目标,充分有效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主要审判质效指标连续第五年创历史最好水平。在全国法院审判质效指标统计中,2012年该院综合指数为83.12,在全市高、中两级法院第二年绩效指标考核中排名连续第二年第一,与2011年的58.58相比提高了24.54分。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434件。审结案件10789件,结案率为94.36%;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8.8天;一审案件陪审率达到63.78%;二审开庭审理率为91.06%;再审询问率为96.25%;一审服判息诉率为79.44%;信访投诉率为0.06%,审判效率、质量、效果稳步提升。
   二是坚持科学发展勇于创新,多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该院坚持对司法公正不懈追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成效显著。均衡结案工作模式在全国法院推行。在市高院的大力支持下,自2008年开始,逐步探索完善领先全国的均衡结案工作模式,实现了年度、季度、月度结案均衡,促进了效率、质量、效果和队伍建设有机协调可持续发展。该院的做法得到了中央、市委、最高法院等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最高法院以该院工作经验为蓝本,出台了《关于推行均衡结案工作的意见》,在全国推广。保障司法公正的"十项机制"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强烈反响。坚持针对问题建立机制、依靠机制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不断摸索和创新,逐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保障公正廉洁司法"十项机制"。其中合议共同责任、终审反馈制约、异地司法鉴定、减刑假释听证等多项机制走在全国前列,受到市委和上级法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多家中央媒体对该院经验进行了重点报道,在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被市纪委确定为我市党政机关反腐建设典型进行推广。调研工作步入全国法院前三名。2012年该院调研工作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共完成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74篇,有20篇文章在全国和全市的调研评比活动和学术讨论会活动中获奖,其中4篇学术论文获得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的一、二、三等奖,应用法学研究水平在全国上百家中级法院排名中首次进入前列。
   三是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参与社会管理取得新成效。服务全市"调、惠、上"活动,出台14条保障措施,与50余个服务组建立直通车式的沟通联络机制,并联合开展了"维权益、保稳定、促发展"系列法律宣讲活动,努力保障各项调控政策依法顺利推进。对涉及我市特别是新区发展建设的重点案件开辟快速处理绿色通道,加强督查督办,全年公正高效审理涉及我市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案件382件,有力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在狠抓执法办案的同时,加大司法建议力度,编制了2012年度建设工程、金融商事、知识产权等系列白皮书,先后向银监局、民政局、海关等部门发出十多条有价值的司法建议,堵塞了社会管理漏洞。
   四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进展。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以"办铁案、和谐案和精品案"为标准,切实发挥好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妥善处理了社会广泛关注的以新闻发言人方式进行网络炒作的"农民工讨薪事件"、河西小二楼拆迁案等,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28.48%,处于同级法院较高水平。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到监狱公开开庭审理模式第四年,已假释的375名罪犯,未发生重新犯罪。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清积案"活动,28件积案全部息诉,息诉率100%。
   五是坚持司法为民、保障民计民生取得新提高。完善"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工作机制,速裁收案占民事二审案件的46.99%,平均审理天数11.2天,有效减少群众诉累。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利用网络把开庭信息、诉讼指导送到家,档案查询实现"一键通","院长信箱"与群众随时保持热线联系,对老弱病残等弱势当事人实现一对一服务。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多渠道解决执行难问题,实际执行率达到68.19%,执行到位资金43亿, 清理一年以上未结积案15件,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安排陪审员参与审理了632件一审普通案件,平均陪审率达到63.78%,有力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出版法官博文丛书《海河之畔司法情•之二》,使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信赖进一步增强,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六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取得新突破。以规范办案流程、完善监管措施、攻坚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定量调控,根据上级法院的质效考核指标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22项指标,全面覆盖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主要环节,为审判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科学指引。强化全程监督,围绕立案、财产保全、合议、调解、宣判、归档等主要节点,明确时限、标准和衔接方式,严格控制报延案件,实现了对立、审、执各流程环节的无缝对接,保证案件在审判执行全过程的流转畅通。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规范合议庭成员职责,有效杜绝"合而不议"现象。大力强化当庭宣判工作,当庭宣判率为61.34%。大力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有效推动案件质量提高。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期间的辨法析理和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七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取得新进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全体干警的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对新修改的两大诉讼法组织专题培训,采取传帮带、参与庭审等措施。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为法官和干警进行职级职务晋升,进一步调动法官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廉洁法院"建设力度,科学编制全院"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落实"十项司法公正廉洁机制"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加强科技防腐工作,实现对审判流程节点的严密监控,使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达到一个新水平。加强综合行政工作。档案工作以98.5的全市最高分获得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一级单位。(据院信息 编辑:杨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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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