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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传达学习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3-01-06 11:11:23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高度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日前,天津二中院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奎彦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会议精神,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科学谋划好明年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院级领导和部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姚奎彦院长指出,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对依法治国、法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维、新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切实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应当在严格规范司法、公正公信司法、强化审判管理等方面再下功夫,再创佳绩。
   一是在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发展大局上再创佳绩。围绕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部署,进一步增强审判的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技术创新、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出现的矛盾纠纷,重点关注涉及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各类高新项目建设的案件,加强督查督办,做到快审快结,特别是讲究办案艺术,处理好、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防止影响企业发展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工人失业而引发不稳定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调研和司法建议工作,深入研究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法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堵塞社会管理漏洞,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再创佳绩。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注重调解工作实效,在查清事实、讲清道理的基础上依法调解,把调解过程变成教育疏导、理顺情绪的过程,真正达到化解矛盾纷争的效果。充分发挥速裁机制优势,通过公正、快捷的审理,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得到法律保护。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多方寻求解决途径,预防和减少信访维稳风险的发生。
   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再创佳绩。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妥善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层面,使司法在广为社会和民众知晓并认同的情况下,实现公信力的提升。进一步完善各项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深入落实各项司法救济措施,积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解决好弱势群体实际困难,尽心竭力为群众解决难题。
   四是在创新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上再创佳绩。加强机制创新,研究制定随机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的相关制度和庭审案件随机抽查机制,督促案件质量整体提升。严格审限管理,增强效率意识,继续坚持通报制度,加大个案督促,严格审查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报延、扣除和中止手续是否符合规定,防止新的积案抬头。加强检查监督,注重全面监督,不仅注重对审判环节的监督,还要注重对立案环节、执行环节的监督;注重节点监督,不仅注重对裁判结果的监督,还要注重对裁判过程的监督。加强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建立健全陪审员权力保障机制、作用发挥机制、廉政监督机制、考核激励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工作健康有序顺利开展。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上再创佳绩。继续深化"两项教育"活动,在巩固前两个阶段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五个结合"、"五个确保"的要求,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净化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会风文风,切实改变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的做法,促进良好司法作风的养成和传承,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人才培养和锻炼,加强对青年法官培养,落实好我院预备法官审判实践锻炼制度,提高青年法官司法能力和综合素养。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继续完善该院"十项机制",做到既要抓机制的建立,又要抓机制的落实,还要在新的问题上建立新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规范干净运行。大力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思想动力和组织保证。(据院信息 编辑:杨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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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