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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强化五项措施为调惠上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发布时间:2012-09-21 15:55:08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把原计划为期半年的活动延长两个月的部署精神,天津二中院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强化五项措施,全力为活动延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完善服务发展的绿色通道。重点关注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点建设项目和高端、高质、高新项目,以及因调整经济结构引起的企业破产改制、公司清算、劳动合同以及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案件,对符合条件的通过速裁程序快审快结;对于疑难复杂或影响较大的,在抓紧审理的同时,加强督查督办,把因诉讼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切实保障大项目好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司法调研和司法建议工作。在办案中注意发现行政机关及其他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特别是对深层次和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找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办法,提高司法建议的指导性,力争使每一件司法建议都收到实效。

  三、进一步深入做好调解工作。加大民商事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和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积极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纷争。坚决杜绝和稀泥式的调解方式,坚持在查清事实、讲清道理的基础上依法调解,把案件的审理过程变成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过程,结合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加强对调解效果的考评,真正使调解方式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进一步健全有效的社会风险防范评估机制。对每一起案件,尤其是重大民事、行政案件、严重刑事案件的立案、庭审、裁判、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深入排查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可能引发媒体炒作的社会热点问题,并制定相应的防控和化解措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工作,特别是针对私募股权基金等重点案件,提前介入,严格立案,慎重审判;把依法处理重大敏感案件与为确保重要敏感期社会稳定统筹起来考虑,精心选择处理时机;着力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提出的"四个必须"和"五项制度",充分发挥该院大信访工作格局优势和和各项信访工作机制作用,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坚决防止因司法个案处置不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

  五、组织开展多办"铁案、和谐案、精品案"活动。通过活动,强化证据裁判意识,兼顾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使每一件案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达到息诉服判、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全面提升案件质效,打造出一批获得广泛认可、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案件,用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判来积累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据院信息 编辑:杨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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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