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定纷止争的关键作用,积极搭建服务当事人纠纷化解的“快车道”。近日,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达13亿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调解经过
江苏某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诉天津某投资有限公司,称天津某投资有限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3亿余元。该案一旦立案审理,原告不仅要支付较高的诉讼费用,面临较长的审理期限,甚至可能负担高额的鉴定费用,不利于权利及时实现和双方纠纷化解。
人民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诉前调解的优势和经验,双方表示之前也了解过二中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例,愿意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本案纠纷。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沟通了解发现,由于该案涉工程增项较多,双方沟通受阻,导致工程迟迟没有结算,最终诉诸法院。调解员通过组织十余次线上线下调解,让双方充分表达诉求、进行沟通,将双方从法庭拉回到谈判桌,公司高层也开始就案涉工程密切沟通。调解员积极主导双方搭建调解协议框架,提出“虽然案涉工程量大,标的数额高,一时间难以结算成功,但被告可以先行支付原告一部分工程款,双方暂时搁置争议,继续就案涉工程进行结算”的调解建议。
调解结果
最终,双方采纳了调解员的建议,达成了和解备忘录,由被告先行支付原告工程款7000余万元,原告撤回起诉材料,暂不立案,双方继续进行结算。本案调解解决,不仅为双方节约了诉讼成本,同时重启了沟通平台,为今后继续商业合作创造了可能性。
提供:王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