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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闻频道|法官说法:用他人品牌为自家引流,要担责!
  发布时间:2023-05-05 09:57:54 打印 字号: | |

   现如今用户和流量成了很多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可也滋生不少新型的竞争行为。最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宣判了一起不当竞争纠纷案,某科技公司冒用某知名电器品牌的售后维修网站为自己的网站引流,涉嫌侵权。


案情简介


原告为某知名电器品牌,该品牌发现被告李某某在一个网站页面中使用了该品牌热水器售后维修服务中心的表述,并在网站设置链接跳转至被告某科技公司的推广网站。原告认为二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共同侵权。


法官说法

二被告的行为容易使消费者造成混淆,或者与某知名品牌存在某种特定联系,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判定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

提供:民三庭、办公室、天津电视台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